[叶檀股市分析]折腾十年 沦为笑话!广州楼市 一地鸡毛?!
一味无脑吹捧,只留黄粱美梦;广州钉子户牛,折射旧改犯愁。 拒绝搬迁成景点,舆论站队分两边。
2020年8月3日,广州市环岛路海珠涌大桥正式建成通车,一栋40多平的老宅意外爆红网络,网友戏称“海珠之眼”。
记者走访得知,该栋老宅因征迁赔偿问题,房主拒绝搬迁,施工方则尊重房主的选择,大桥绕道而行。 新闻一经曝出,社会舆论分成清晰两派,一部分网友谴责“钉子户”不顾公共利益,将民生工程作为牟利的筹码。 而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大桥绕道而建的做法,是广州城建人性化的体现,美其名曰:文明的象征。 以上两种说法,第一种我们不予置评,不论求财求房,始终是个人选择,即便不赞同,也要尊重。 而第二种说法,我们不敢苟同,这是个典型的“双输”局面:且不说“钉子户”居住环境严重受损,大桥绕道改建,使原本预算内能解决的问题,徒增成本。 正所谓“大桥劈叉,你我买单”,工程预算来自税款,作为主观能动性更强的广州,为何慷他人之慨,选择两败俱伤? 检索新闻,我们发现同样是广州海珠,洪德路“8层圈中楼”,征迁方案谈不拢,立交桥绕道而行。
为什么又是广州? 结合基建预算来看,广州并不“富裕”,而在此前的文章中我们说过,因为历史原因,广州历来是“违章建筑”重灾区,本应比其他地方更加高效、灵活的解决此类问题。 那么为何频频爆出“冷处理”? 至于那些鼓吹“文明的象征”,是否还沉浸在西方“皿煮、籽油”的美梦中,一睡不醒?
社会效率的杀手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什么道理?
在任何国家,“钉子户”都是头疼事,而不是所谓“文明的象征”。 一直以来,“基建狂魔”的效率让我们自豪,事实上,我们所有人都是这种极高效率的受益者,这无可厚非。 甚至不少网友,还能以取笑国外的基建效率低下为乐。 例如著名的“日本成田机场”,一条跑道修建12年,机场内常驻“钉子户”,为此飞机不能夜间起降,以免打扰“钉子户”休息。 对此,西方媒体将“私产、人权”的牌坊高高立起,大书特书。 事实上,这种鼓吹,只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局外人说的风凉话罢了。 “成田机场”因此损失的效率,徒增的运行成本,局外人根本视而不见,而局内人“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咽”。 所以,在评述“钉子户——海珠之眼”时,我们究竟是局内人,还是局外人? 如果我们以局内人的角度观察,“钉子户”的存在,只会让文明,看起来“不文明”。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违法的暴力拆迁绝对不可取,但这绝不代表公共利益可以无限妥协于个人私欲。 根据资料查阅,事件中“海珠涌大桥”的项目全称是“江后航道滨水地区景观工程 ”,其信息显示在《广州市2017年第三季度110个城建项目列表》之中。 而根据知乎网友“难得糊涂”贴出的一则信息显示,其实早在2010年,“海珠涌大桥”的相关拆迁工作就开始启动。
就是说,“海珠涌大桥”征迁未果10年,“钉子户”始终未被说服,而广州真的退无可退吗?不见得! 根据《宪法》第十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除了宪法规定外,《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行政强制法》,以及各地方制定的《拆迁实施细则》等等,都制定了维护公共利益的最后底线。 那么为什么,广州没有在数年前依法采取行动,而是选择彻底妥协,以至于大桥绕道? 退一步讲,房价飞涨,如果早年果断采取行动,如今很可能是“双赢”局面,何至于用“文明的象征”遮羞。
“任性”的广州
广州的荷包很“差钱”,海珠的大桥不“便宜”。 早在2010年“重要会议”上,时任广州市长坦言,上任后有三个“想不到”,其中第一便是广州“很差钱”。 根据地方公报,2019年,广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697.21亿元, 同年,上海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165.1亿元,北京为5817.1亿元,深圳为3773.21亿元。 相比之下,广州的广州的荷包很“差钱”,而事件中的“海珠涌大桥”并肯定不便宜。 以2016年济南某高架项目披露的造价数据,一段长约2公里的高架工程,直接造价为6亿3千万,征收拆迁费用约4亿元。平均下来,1公里的造价在5亿多元。
“海珠涌大桥”虽然不是高架,建造的规格可能也不尽相同,但是想必也不会是个便宜数字。 结果,这样昂贵的基础上,为了妥协“钉子户”,“海珠涌大桥”改道,加长,并且延长工期,这期间的费用增长,不言而喻。 可见,这种烧钱模式下的冷处理,对于公共利益来说,绝对不是最优解。 广州——违章建筑的大本营,本应更加灵活、高效! 2013年6月,广州市城市管理高层表示,当时广州违法建筑面积接近1亿平方米,数量庞大。 而且,清拆速度赶不上违建速度。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布的数据,2012年,广州清拆违法建筑98.5万平方米,但新增违建筑140万平方米。
当时的广州,为何违建如蝗虫般涌现? 拿当时的白云区举例,其位于广州市城乡结合部,并且可能成为广州市未来发展的重点规划地区。 城镇化加快,土地价值激增,最终的导向就是,种菜不如‘种房’,巨大的利益驱使违法建筑源源不断,违法建设不断冒头。 2018年,广州怒拆3600平米违建;2019年,广州手起刀落,三季度末就拆了4000多万平米。 面对这种严峻的旧改形式,广州的对策,竟然还是与“钉子户”慢慢磨耐性,简直是无法理解,难道只为博一句“文明的象征”? 事实上,旧改遇上如此尴尬,不止广州一家,而其他一线城市的处理方法,确实值得借鉴: 来自中国法院网,一则上海的征迁纠纷案例: 2012年6月2日,因旧城区改建需要,上海市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依法对居民给予房屋补偿,但征收双方未能在签约期限内,达成征收补偿协议。 2013年一户居民因不满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结果维持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此后该户居民仍不服,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诉征收补偿决定…… 以上,上海给予补偿,居民有权诉讼,整个过程完全处在法律框架内,双方持续处在主动协商的状态中,最终有效避免了“双输”的尴尬局面。
最后,我们认为广州“海珠之眼”的爆红,并不值得猎奇,也不值得“歌颂”,因为: “文明的象征”绝不应该是双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