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第14次审议会议于7月11日召开,审议并同意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本次上市委会议对恒安嘉新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为:发行人对2018年12月28日、12月29日签订并于2018年当年签署验收报告并确认的4个项目合同,经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合同收入的确认时点在申请文件中进行调整,使4个合同的收入确认与主要经济利益实际流入保持一致,调减2018年度净利润7827.17万元。上市委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4个合同收入的确认时点,是否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会计政策中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执行是否具有一致性;报告期内是否还存在合同签订时点与验收时点接近、合同履行完成时点与初验报告签署时点间隔显著低于平均值、回款进展与合同规定不符等情况的合同,相关合同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上市委会议对安博通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为: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作为原新三板挂牌公司,曾于2017年募集资金7552.50万元,发行人未事先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金额达2423.5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2.1%。要求保荐代表人就前述重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否构成公司内控制度重大缺陷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相应依据。
另外,根据申请文件,安博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竹主要负责发行人战略规划、核心团队组建及资本运作等事务,董事、总经理苏长君主要负责发行人业务、产品、市场及品牌等事务,把控产品和技术的整体方向,两人未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上市委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与钟竹、苏长君及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以前任职的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流程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