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11日消息,证监会日前在北京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座谈会。会议要求,市场主体要持续深入学习《意见》,把制度要求切实转化为各方归位尽责的内在动力和行动自觉,不断健全内部管控机制,加强防控风险能力,敬畏法律,严格按照规则办事,以高标准履行好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资本市场看门人、经济警察的角色,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水平。
科创板发行人、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意见》发布很及时、很必要,内容很有针对性,促使各方市场参与主体更加清楚“做什么”、“怎么做”,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什么不能做”的法律红线,对于指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明确市场主体定位、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平稳推出,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意见》要求,科创板发行人代表表示,要研究好、遵守好科创板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发挥公司各管控节点的审核把关作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及简明易懂。
证券公司代表表示,要更加注重合规风控,严格履行对发行人信息的核查、验证义务,做好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风险进行客观中立的实质验证,在承销、保荐、定价发行、跟投等业务环节严格履行职责,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表示要严格落实证券中介机构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核查把关责任,切实履行会计、法律等专业相关业务事项的特别注意义务,并履行好对其他业务事项的普通注意义务,为资本市场提供高质量的中介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