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日盯市制度(又称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计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什么是期货交易中的“逐日盯市”?
期货合约均以当日结算价(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或简称“昨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盈亏=S[(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x卖出量]-2][(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X买入量]+(昨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X(昨日卖出持仓量-上日买入持仓量)
当日盈亏在每日结算时进行划转,当日盈利划入会员结算准备金,当日亏损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超过昨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低于昨日 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入会员结算准备金。手续费、税金等各项费用从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结算准备金余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昨日结算准备金余额+昨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的实际可用金额-昨日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的实际可用金额+当日盈亏+入金-出金-手续费等。
结算完毕后,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低于最低余额时,该结算结果即视为交易所向会员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两者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
交易所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后,可通过结算银行从会员的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若未能全额扣款成功,会员必须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补足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不得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具体执行过程如下:在每一交易日结束之后,交易所结算部门根据全口成交情况计算出当日结算价,据此计算每个会员持仓的浮动盈亏,调整会员保证金账户的可动用余额。若调整后的保证金余额小于维持保证金,交易所便发出通知,要求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追加保证金。若会员单位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交易所将有权强行平仓。
期货市场实行分级结算制度,第一级是交易所对其会员进行结算,即按上面所说到的结算规则结算。第二级是其经纪会员即期货经纪公司对其客户进行结算,结算规则与上面提到的一致。我们以个人投资者的结算账户为例来看一下具体的结算方法:
【例】黄金期货Au806合约在2008年1月9日的结算价为224.74亓/克,在这一天卖出了3手黄金期货合约。到1月10日,又以219.68云/克卖出了2手相同的合约。1月10日的结算价为217.68办克,知道黄金期货合约是1000克/手,手续费按60元/手计算。
那么,1月1日结算单上将显示:
当日盈亏=[(219.68-217.68)X2+(224.74-217.68)X3]XI000=25180元
手续费=60X2=120元净盈利=25180-120=25060元
目前从事期货投资不用交税,所以交易者税金一项可省去。
“逐曰盯市”的结算制度对于控制期货市场风险,维护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1)“逐日盯市”制度对所有账户的交易及头寸按不同品种、不同月份的合约分别进行结算,保证每一交易账户的盈亏都能得到及时、具体、真实的反映,为及时调整账户资金、控制风险提供依据。
(2)由于这一制度规定以一个交易日为最长的结算周期,在一个交易日中,要求所有交易的盈亏都得到及时的结算,保证会员保证金账户上的负债现象不超过一天,因而能够将市场风险控制在交易全过程的一个相对极小的时间单位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