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集团董事张玉良:用10万控制188.8亿绿地资产
联想集团柳传志:利用有限合伙“伙套伙”解决员工持员会问题。
马云:用0.4亿控制5000亿的蚂蚁金服
三个鼎鼎大名的人物,用很小的资金,控制了三家巨大资产的公司。这三个案例放在一起, 因为他们用了一个共同的方式-有限合伙套有限合伙-去控制公司。
一、绿地张玉良:用10万控制188.8亿资产
绿地集团借壳金丰投资顺利上市。但上市前,公司的股东有1000人左右。其中有982名股东装在员工持股会里,证监会明确规定“职工持股会不具法人资格,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对拟上市公司而言,在受理其发行申请时,应要求发行人的股东不属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同时,应要求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属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
因此,清理职工持股会,同时对职工持股会的982名员工进行妥善安置,成为那时绿地集团上市的头等大事之一。张玉良设置了以下股权架构:
第一步:设立将来作GP的有限公司。
股东张玉良和其他42名管理层成员成立格林兰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张玉良任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格林兰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步:设立小有限合伙,有限公司做GP,员工们做LP。
因有限合伙的人数不能超过50名,所以张玉良总共设立了32个有限合伙,将982名员工分别装入32个有限合伙,名称命名为:上海格林兰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格林兰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直至上海格林兰叁拾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格林兰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分成13份,一份是6.8万元,另32份各0.1万元。
格林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GP,分别向每个有限合伙出资0.1万元。LP(员工们)以现金出资。张玉良控制格林兰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又做GP,所以张玉良控制了小有限合伙。
第三步:进行“伙套伙”,设立大有限合伙。有限公司做GP,小有限合伙做LP。
有限公司做GP,出资6.8万元,32个小有限合伙做LP,成立大有限合伙—上海格林兰有限合伙。同理,GP是格林兰投资有限公司,张玉良控制有限公司,所以张玉良控制了大有限合伙。
第四步:大有限合伙—上海格林兰有限合伙作为股东,直接持股重组后的绿地集团上市公司,持股比例28.83%,拥有话语权。
有人会问,上海国资委通过上海地产集团和上海城投总公司,间接持股绿地集团46.25%,远超过张玉良间接持股28.83%,为什么说张玉良以注册资本只有区区10万元的公司(格林兰投资),通过一系列合适的有限合伙安排,轻松实现了对188.8亿元庞大资产的控制?因为上海国资委是财务投资人,不是战略投资人,一般不轻易介入公司管理,而张玉良做为实际操盘人,经营管理了绿地集团。
二、联想集团柳传志:利用有限合伙“伙套伙”解决员工持员会问题
联想控股2010年设立有限合伙的方式,与绿地的张玉良相似,通过设立多个有限合伙吸纳持股会618名员工。
第一步:设计两层有限合伙吸收持股会:第一层设立15个有限合伙(简称“小合伙企业”)作为大合伙企业的股东,吸收618名原持股会股权(平均每个小合伙企业吸收41名股东)。第二层设立1个有限合伙(简称“大合伙企业”)作为联想的股东;第一层的15个小合伙企业做为大合伙企业的LP,这些股东作为各个小合伙企业的LP。
第二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有限合伙的GP,规避无限责任风险:柳传志等5名核心管理层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联持志同”,后者同时作为大合伙企业和15家小合伙企业的GP;而且柳又掌握联持志同的控制权(持股51%、担任法人代表),进而控制整个有限合伙持股平台。
三、马云:用0.4亿控制5000亿的蚂蚁金服
第一步:马云设立杭州云铂,100%控股。
第二步:杭州云铂作为GP,蚂蚁员工作为LP,成立君洁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马云。
第三步:杭州云铂作为GP,君洁有限合伙作为LP,阿里员工作为LP,成立君澳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马云。
第四步:杭州云铂作为GP,湖畔合伙人作为LP,成立君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马云
第五步:君澳有限合伙和君瀚有限合伙,作为蚂蚁金服的股东,分别持有蚂蚁金服42%和58%。
绿地集团、联想控股和蚂蚁金服,都是搭建双层有限合伙(大有限合伙和小有限合伙),实行“伙套伙”, 解决了持股会的员工安置,解决了几百位的员工股权激励持股问题。
以上三个实际案例,告诉企业家们:不要担心分股权,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公司,做好合伙制,共同经营发展公司是快速发展之道;员工股东人数众多时,可以通过双层有限合伙结构,实现创始人掌握控制权,与员工共同分享公司利润。员工股东人数较少时,可以通过单层有限合伙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