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政治、经济、贸易等环境日趋复杂的新形势下,把在全国经济体量中占相当大比重的国有企业的生产力释放出来,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学习借鉴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积极打造涵盖不同股东、管理层、企业员工以及社会公众的国企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或许是全面释放国企各方活力、动力的有效途径。
在当前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需要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前提下,鼓励地方发挥首创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推进局部的阶段性改革,实现“自上而下的改革与自下而上的改革”有机结合,用顶层设计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用地方摸着石头过河为全国改革提供先行经验。
国企改革正在积极探索从制度上实现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发挥好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两个优势。这是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也是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根基。
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会议强调,要牢记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机遇,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城市范例。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的经济特区深圳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被赋予了新使命。
作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早在2018年就被升格为“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被国家赋予了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重大使命。针对改革实践中存在的资源配置“盲动”、改革举措“碎片化”、改革政策“一刀切”、国资监管“一放就乱、一管就死”以及国企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虚化、淡化等亟待破解的难题,深圳国资国企正在以“打造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为突破口,坚持国家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精神结合,综合施策,寻求深化国企改革的新突破。
国有企业应理直气壮地做强做优做大
在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国资国企作了明确的定位,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要做强做优做大。
过去几年,由于一小部分国企片面理解“做强做优做大”,一味为了做大而盲目扩张,市场上出现了“国进民退”的声音,而单项试点、单兵突击的改革,也造成了国资国企改革落后于社会预期的局面,一些人甚至对国有企业应不应该做强做优做大、能不能做强做优做大产生了疑问。
事实上,国有企业一直发挥着稳定经济压舱石的作用,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国家重大战略、支持国防现代化建设、保障能源资源安全、精准脱贫攻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国有企业都发挥了顶梁柱作用。没有国有企业,我国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特高压输变电等领域不可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
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多种所有制经济体的共同努力下,过去40年,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创造了奇迹,在经济发展至当前体量的新形势下,我们要在未来40年保持中高速、高质量发展,更需要像十一届三中全会时释放农民的生产力一样,把在全国经济体量中占相当大比重的国有企业的生产力释放出来,把国有企业的活力释放出来、动力激发出来。
举个简单的例子,当前我国正在“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根据《政府工作报告》部署,2019年“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降税力度这么大,我们的底气从何而来?规模庞大、效益有巨大提升空间的国有企业,就是我们的底气。
截至2018年,全国国有企业超15万家,拥有4000多万在岗职工,资产总额为178.7万亿元,上缴税费约占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增加值约占全国GDP的七分之一。但是,2018年,国有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仅为3.9%,中央企业为5.6%,地方国有企业更只有2.7%,国有企业运营效率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178.7万亿元的国有资产总额,资产回报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回报就能增加1.78万亿元,2018年全国税收总收入是13.8万亿元 ,粗略计算,国有企业资产回报率增加1%差不多就相当于全国税收增加10%。国有企业经营得越好,税收调节空间就越大。
此外,从2017年11月开始,我国就启动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试点,在今年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的背景下,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已决定今年内将有关试点全面推开,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10%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和地方相关承接主体,让其作为财务投资者,依照规定享有收益权等权利。
可以说,理直气壮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国有企业肩负的重要使命,是发挥国有企业稳定经济压舱石作用的需要,也事关国家现代化进程和全体人民福祉。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近几年,深圳加快了国资国企改革步伐,围绕“服务城市运营和社会民生”“服务科技创新这一城市核心竞争力”以及“服务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三大基本功能定位,积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打造利益共同体激活国企发展潜力
在国际政治、经济、贸易等环境日趋复杂的新形势下,把在全国经济体量中占相当大比重的国有企业的生产力释放出来,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那么,激发和释放国有企业的生产力的有效途径是什么?在习总书记关于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思想指导下,学习借鉴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积极打造涵盖不同股东、管理层、企业员工以及社会公众的国企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或许是全面释放国企各方活力、动力的有效途径。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历程可以发现,改革开放40年,中国经济实现了腾飞和突破,原始动能则来自包产承包把农民的生产力释放了出来。未来我们的潜能可能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潜能还没有完全释放出来的国有企业;另一个是还没有走向市场、释放动能的科学家团队。
国有企业潜能怎样才能得到释放?只有把最微观主体的利益,即国有企业员工的利益和企业捆绑在一起,把国有企业变成一台自我激励的“机器”、一个充满活力的法人,能够参与市场竞争,才有可能实现国有企业的转型和升级。
产权改革是打造国企利益共同体的首要举措。产权制度是经济制度的核心,决定着一个社会的生产、交换和分配的基本规则。产权制度的改革在当前阶段的表现形式为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国家将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重要突破口。
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中央层面也许涉及整个经济结构、开放、民营资本等等的调整,但到了省市一级,特别是城市国有企业一级,产权制度的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很重要的就是激发微观主体的活力,以产权为纽带,资本参与分配,把员工和核心骨干团队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紧地捆绑在一起。
深圳通过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进优秀民企、外企、国企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等各类主体,使国企在产权层面实现主体多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较好地释放了国企发展的活力和潜力。
比如,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由一家仅有30人的转制科研院所,迅速发展成为绿色建筑行业的知名上市公司,上市后国有资本增值近10倍。深圳市特发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员工利益与企业有机捆绑,企业经营活力强劲迸发,近2年企业净利润分别实现130%和70%的增长。
打造国企利益共同体,另外一个关键点就是让劳动参与分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提出,劳动是财富之父,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现代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贡献,远比物质资本、劳动力数量增加重要得多。承认人力资本的资本属性,就必须让劳动参与分配。
纵观国内外,一流企业提供一流薪酬、吸引一流人才、创造一流价值、巩固一流地位,不断形成和巩固企业精英文化,这种良性循环是百年老店和企业新星做强做优的重要法宝。人才是企业的核心资本,把好选人用人关,就牵住了国企改革的“牛鼻子”。
深圳市国资委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按要素分配体制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国企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特别是,全面推进长效激励约束改革,向直管企业下放二级企业长效激励审批权,2017年累计开展8家直管企业长效激励约束工作,力争在2019年实现直管企业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全覆盖。
通过建立市场化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实现高度授权、充分赋能、收益共享,可以让激励约束机制改革实现产权改革的效果,培养企业全员出资人精神。比如,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通过建立跟投机制、加大收益分享等方式,推动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的有机统一,极大激发了员工做大增量的积极性,成就了公司创立20年创投业务年均回报率40%的优异业绩,连续多年位居本土创投机构第一名。
打造国企利益共同体还有一个关键环节是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内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和兼职外部董事合理搭配、规模适中、专业互补的董事会,各董事由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委派并接受出资人的监督。尽管代表不同股东的利益,但各董事按照求最大公约数、画最大同心圆的原则,就能缔结各股东之间的利益共同体。
另一方面,国有资本一定程度上都是委托代理制,委托代理制一般要求不能将董事与经理人作为同一性质的人员来选用、考核、激励和约束。国企董事由出资人委派,但对于国企经理人,应通过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主要用市场业绩来检验其履职情况,确保国有资本高效经营。
近两年,深圳市国资委开展了3家直管企业和12家中小企业经营班子整体市场化选聘试点。2018年,全面启动中小企业经营班子整体市场化选聘工作。到2020年,包括直管企业在内的各级商业类企业经营班子将基本实现市场化选聘。
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精神相结合
破解改革“一刀切”
我国40年改革开放的一条宝贵经验是,坚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与自下而上的改革有机结合。在我国国资国企改革历程中,这一经验至今仍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了对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构建起“1+N”国资国企改革制度体系。国家层面的“1+N”制度体系,具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侧重于对中央企业的改革指导,这可以从“1”中对国企的功能定位、类别划分、结构调整与重组等要求和许多“N”中配套文件的名称看出;二是侧重于对全国国资国企面上改革的宏观整体性规定。
考虑到我国是个大国,国家顶层设计一般难以完全覆盖各地局部性改革、阶段性特征的差异。因此,在当前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需要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前提下,鼓励地方发挥首创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推进局部的阶段性改革,实现“自上而下的改革与自下而上的改革”有机结合,用顶层设计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用地方摸着石头过河为全国改革提供先行经验。
深圳推进新一轮国企混改工作和员工持股改革的做法,较好实现了国家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精神的结合。
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质是为国企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筑牢产权基础,是国家确定的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开锣戏、重头戏和突破口。按照国家的顶层设计,混改工作要试点先行、限制数量。比如,在中央企业层面,2016年、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两批次分别选择9家和10家企业开展试点;各地省属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将混改试点企业数量限定在10家。
深圳与全国其他地方相比,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启动较早。1994年,深圳就开始混合所有制改革。2002年至2004年,通过国际招标招募,为深圳市水务集团、燃气集团、能源集团、巴士集团等市属企业引入法国威立雅集团等外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等央企和新希望集团等知名民企,开创了国内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类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先河,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
截至2016年底,深圳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比重已到达75%,深圳已经走过了试点探路、以点带面的改革阶段,完全具备全面铺开的基础和条件。
2017年,深圳市国资委按照国家改革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2018年至2020年混改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不再试点、应改尽改”,分类分步、一企一策全面启动系统内商业类企业混改工作,重点推动200多家具备条件的单一国有股东企业开展混改工作,力争到2020年商业类企业基本实现混合所有制。
员工持股改革是打造国企与员工利益共同体、培育员工出资人精神和主人翁意识的重要途径。2016年8月,国家出台《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对试点企业条件、试点企业数量、入股员工范围、个人持股比例等进行了规定,这是国家针对全国国企整体情况作出的制度设计。
深圳在早期开展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企业整体上市和设计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中,同步探索了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改革,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员工持股经验。在新一轮国企员工持股改革中,深圳市国资委依法依规探索改革突破。
在制度设计上,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发展的实施方案》,对深圳开展员工持股改革新探索作出原则性规定,在试点企业范围、试点企业层级、持股对象、持股比例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放宽,积极为全国员工持股改革积累经验。
总之,改革创新往往是没有先例的,一定程度上就是在大致明确方向后不断探索出来的。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特别需要坚持国家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精神结合,从实际问题和现实需求出发,真正把改革落准落细落实。
国企党建如何与公司治理有效融合?
当前,国企改革正在积极探索从制度上实现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发挥好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两个优势。这是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也是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这为国有企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当前,关于国企党建工作,社会上存在诸多杂音。有的人把国企党建和现代企业制度对立起来,认为西方企业创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西方企业没有党组织也可以搞好,质疑中国企业设立党组织的必要性;有的人把国企党建和市场化改革对立起来,认为国企党建拉长了决策链条,影响了运作效率,不利于企业市场化改革;有的人则把国企党建和企业经营发展对立起来,认为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加强党建并不创造经营效益,党建工作可有可无。
这些观点都是极为片面且不符合中国实际的,归根结底是没有摆正党的领导和国企改革发展的关系,没有认清两个“一以贯之”的深刻内涵。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因此,国有企业改革不是要建立一般的现代企业制度,而是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集中体现了党组织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优势的有机结合。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核心在于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能够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市场化体制机制优势,可以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确保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过程中方向正确并不断取得成效。
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我们在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上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最关键的是怎么操作。深圳做了一些探索,在全国率先推行两个“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即推行直管企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压实企业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为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创新推行企业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模式,实现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两个“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从组织上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法人治理有机融合,不仅提高了决策效率,还有效整合监督资源,降低监督成本。
目前,深圳市直管企业全部实现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专职党委副书记进入董事会,党的领导在公司治理体系中有效加强。
作为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深圳国资国企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特区开发建设中实现了自身的跨越式成长。深圳自1979年建市至2018年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万倍,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2.4%;同期深圳市属国资以年均28.7%的速度实现了总规模增长1.9万倍。2018年,深圳市属企业总资产突破3万亿元大关,达3.1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9.2%;净资产突破万亿元大关,达1.1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3.7%;利润总额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074亿元,同比增长16.4%;实现营业收入5000亿元,同比增长23.5%;上缴税金923亿元,同比增长26.8%。在全国37个省级监管系统中,深圳市属企业总资产排第5位,利润总额、净利润、成本费用利润率均排第2位。
深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有力证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国资国企工作重要论述是完全正确的,充分印证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本完全可以做强做优做大,更加凸显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作者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曾任深圳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