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及《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统称“质押新规”)今起正式实施。质押新规主要对场内股票质押的个股集中度、单只股票质押比例、融资门槛、融资用途等作了明确规定。
什么是股票质押回购?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股票质押回购的种类有哪些?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根据办理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两类。
总的来说,场内质押在证券公司已经是标准化流水线式的业务了,系统化的申报程序和远程办理的优势使得场内质押的时效性和便利性要远高于场外质押,也不需要亲自到深圳办理,可谓是省心省力。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发展现状如何?
2013年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试点以来,股押待购回余额快速增长。截至2017年底,全市场股票质押回购待购回余额约1.6万亿,相对2016年末余额增长24.47%。
2015年下半年开始,两融余额快速回落,股押待购回余额持续增长。
截至2017年底,证券公司场内股票质押融资金额16194亿元,场内平均履约保障比例218%。
截至2017年底,场内外质押市值合计6.15万亿,占A股总市值的10.9%;其中场内质押股票市值3.49万亿,场外质押股票市值2.66万亿。
截至2017年底,场内共3416只股票被质押,质押市值合计3.49万亿。其中,过半数质押股票为市盈率小于50倍的股票,市盈率高于300倍或亏损的质押股票市值合计3258亿元,占比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