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和此前的规定对比,此次发布的《业务办法》中明确的60%质押率红线无疑是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具体来看,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为融入方设门槛
除了明确质押率红线和质押比例外,新规也对融入方的范围、融入资金存放、用途等具体条款进行了完善。
《业务办法》明确,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笔不得低于50万元,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
据悉,融入方、融出方应当在签订《业务协议》时根据《业务协议》的约定在申报交易委托前,协商确定标的的证券及数量、初始交易日及交易金额、购回交易日及交易金额等要素。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业务实质、市场情况和公司资本实力,合理确定股票质押回购每笔最低初始交易金额。
股票质押出现两大变化:风险缓解 业务纠纷还在进行时
变化一:股票质押风险缓解
1月12日,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结算,多个监管部门共同发布了有关股票质押式回购新规,主要从服务实体经济、去杠杆、分类监管等方面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全面监管,包括明确融入方单笔交易金额,确定股票质押率上限,细化风控要求建立黑名单制度等。3月12日正式开始实施。
由于在过渡期内仍然要按照新规执行,不符合新规要求的不让新增,不少券商在1月12日以后多数处于观望状态,逐渐收紧股票质押业务。券商放款收紧、春节前资金面紧俏,很多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滚续周转出现问题,引发业内对于市场风险的担忧。
但上述情况在节后逐步缓解。“新规就要实施了,最近我们跟上市公司谈项目都是按照新规的要求来,几家公司来询价,利率也没有飙得特别高。”上述上海一家中大型券商股票质押业务人士说。
此外,华中地区一家中型券商的信用业务负责人告诉券商中国记者,上周在协会组织的股票质押业务培训上明确,存续合约可以展期,这对于缓解整体市场风险也有很大帮助,此前的口径是存量业务不可以展期。
记者在此前的报道《独家!九问九答股票质押新规,平仓、黑名单热点解答都在这里》中提到,存量新老划断方面,监管人士明确,存续合约可以按照交易所规定继续执行和办理延期(累计融资期限不得超过3年),应审慎评估延期风险,不得增加规模,严禁借新还旧。
“我们认为,新规实际落地运行后,业务风险会更可控,因为大股东杠杆被迫降低了。”上海一家大型券商的股票质押业务人士表示。
变化二:业务纠纷还在进行时
自2013年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推出以来,行业规模得到了迅速扩张,尤其是2016年,A股质押股数达到了3380.97亿股。
然而在市场蓬勃增长的同时也暴露出股票质押业务的一些问题,概括来讲主要包括:部分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部分股票质押比例较高、部门合约集中度过高、信用状况调查不足、违约处置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