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业银行参与股票质押业务的模式来看,以场外为主,但也可以借助通道参与场内股票质押业务。但是在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的约束下,通道业务模式大幅受限,特别是场外三方模式,明显突破了“一层嵌套”的限制。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能够符合监管要求的作业模式也就是直接股票质押贷款和借助券商参与的一层嵌套。
场内模式:借助券商参与
这里面同样有两种模式。
(1)委托券商自营资金出资,将股票质押业务打包成受益权,商业银行出资购买该受益权。
(2)商业银行认购券商资管产品,这里的模式主要是商业银行理财资金先发起设立单一信托或专项基金计划,去认购券商的定向资管产品等。也可以通过直接认购券商小集合优先级的方式参与。无论哪种方式,信托、基金、券商均变成纯通道。
这里需要指出,由于商业银行在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市场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对于场内业务模式而言,商业银行往往只能委托券商盯市和在交易所处置质押股票。
场内部分规模有多大呢?
根据弥达斯得到的情报,沪深两市也只有7000亿元左右,和市场传言的数万亿元差别甚大。再结合昨天证监会在发布会上的数据,截止1月14号,股票质押式回购低于平仓线的规模为41亿元,占整体规模的0.6%,那么可以倒推,总规模在6833亿元,和弥达斯的情报是一致的。
相比较沪深两市34.8万亿的总流通市值,占比仅有1.98%,似乎并不是一个特别大的数值,但是考虑到A股市场投资者对于大股东减持一贯非常恐慌,以及随之而来的羊群效应,这种悲观的预期效应是不容忽视的。
事实上,还有另一组数据在市场上流传。根据多家媒体这几天所引用的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1月13日收盘,两市有189只个股的股权质押已跌破理论平仓线,涉及质押市值1304.65亿元。另有218只个股的股权质押已经跌破理论警戒,涉及质押市值高达1625.36亿元。
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区别:
一、交易方式:
场内质押融资方直接向券商进行融资;场外质押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借定向资管+单一信托方式,对融资方进行信托贷款。
二、抵押品种
场内可交易的品种,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其中对股票的要求: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
2.非ST、*ST 股票;
3.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股票;
4.非交易所长期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5.上一年度没有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6.过去三个月累计涨幅不超过100%;
7.非法律、法规限制的禁止交易股票,不得质押西南证券600369;
8.无其他特别风险。
场外质押以股票为主,未涉及基金(ETF、LOF、封闭基金、债券)。
三、客户准入门槛
场内质押
初始交易金额50万及以上;场外质押3000万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