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的官员分析,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主要急待解决的监管问题有下述四个方面:
公司盈利能力和有效公司治理方面。
我国上市公司80%是通过国企改制或国家控股企业整合而来的,其经营方式、公司治理与原来差别不大,管理机制仍是不完善,一股独大独裁态势普遍,因此,其盈利能力低下,让投资者心寒。
社会参与主体诚信责任意识方面。
我国市场诚信缺乏不仅表现在上市公司高管者身上,还表现在券商、会计师、律师等参与者身上。
在成熟的股市中,投资者是“上帝”,上市公司、券商、投资者这三者的关系是:“投资者——券商——上市公司”,即投资者监督券商等中介机构,而券商又是具体监督上市公司的人。而在我国股市无论在新股定价、老股利润分配或股票交易等方面,都是投资者听命于券商,券商乞求于上市公司的。这里原是监督指向的符号“——”,却变成了“服从关系”符号。证券市场上参与者之间地位关系颠倒了!
2002年以来,证监会加大了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力度,让冒险者付出了一定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市场违法违规常态化进程。
市场操纵投机行为方面。
操纵本是国际证券监管面临的共同课题,但我国因管理层不力不公和投资者素质低下而使情况尤其特殊。操纵行为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股东通过内部交易操纵二级市场;二是一些自律性较差的证券机构与不守法的内幕人士勾结起来操纵一级和二级市场;三是一部分市场股评家和分析师制造市场噪音与当权的腐败分子勾结、操纵市场。股价操纵,这与市场结构和基础薄弱也有关。我国证券市场建立时,把股票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其目的是要保护国有资产,但这同时也造成两者之间价格的巨大差异。此外,大部分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多于流通股,形成了供求不平衡的现象,流通量小、股权分散不够的上市公司最容易被少部分大股东操纵。这就难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公众投资者的信心。如果不致力执法,就难以建立市场与主体守法的文化。
投资者力量较小。
目前我国已有近7000万股票投资者,占总人口的5%,而香港、新加坡等地股民占总人口的17%,英国30%,美国股票的直接和间接(通过基金投资股市)的人约占总人口的50%。
我国机构投资者更少,理性投资、稳定股市的力量尤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