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
1.证券公司的涵义。
证券公司又叫券商或承销商。它是证券交易的中介机构,证券公司主要靠为投资者代理证券买卖收取佣金或承销新股收费等差事过活。当然他们还要为市场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我国目前大小券商近200家,但其中大多数都是只做经纪业务和承销新股投行业务及其他咨询业务,不能自己参与证券买卖(自营)的经纪类券商。大约有30多家信誉好、资金雄厚(一般注册资金达30亿元人民币左右)的综合券商。综合券商可同时进行经纪和自营业务。
交易所大厅内的“席位”是券商做经纪业务的最必要的基本条件。席位当年曾是券商的命根子,因为没有席位,他们就无法做代理买卖。席位是做证券所买卖的必须要使用的宝贵“跑道”。
由于电脑网络使交易手段高度发达,所以券商的无形席位出现了。从技术上说来,现在股民只要在家里电脑终端或磁卡机上操作,委托指令就可立刻进到证券交易所主机中,只是由于金融风险“隔火墙”的需要才让投资者必须通过券商才能买卖证券,但迟早券商派在交易所大厅的交易员——“红马甲”是可以被淘汰的,无形席位将使席位资源充足起来。证交所可以根据需要无限增设无形席位。
证券交易经纪公司的主要工作(1)替交易者报单;(2)管理交易者缴纳的保证金;(3)提供基本的会计服务;(4)提供买卖证券的咨询服务。
当投资者决定从事证券交易时,他可以在一家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处开立账户,从事买卖。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经纪公司须要求投资者提供正确、详细的财务资料,以便了解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是否适合从事证券交易。我国券商见到身份证即予办理股民在证券市场作证券交易的开户手续。
2.公司机构。
证券公司一般有下面几个职能机构:
(1)保证金账户部。我国俗称资金部。注意每一客户在账财力变动情况,确保其有足够保证金去支付所购证券价款,防止股民超量交易破产而影响公司利益,做到无负债运行。
账户可分为四种:个别账户(单个客房账户)、联名账户(几个人合伙账户)、公司账户(有关企业账户)、委托账户(户主将证券买卖权委托给指定人的账户)。我国只有个人账户和机构账户,手续简单。
(2)结算部。核对客户每笔交易与结算所记录的一致性。负责向结算所结算,同时向股民提供交割单,每日清算。
(3)大户、中户服务部。即我国俗称的贵宾室或大户室。
(4)盘户及委托柜。负责客户证券交易单电送到场内“红马甲”(经纪人出市会员交易员。一般将证交所大厅内所属交易员称为“黄马甲”,其身着黄马褂;厅内各会员出席代表称为“红马甲”,其身着红马褂)手中,再将场内成交情况回告客户。
(5)咨询部。
(6)保安部及公司行政机构。
此外,还有负责经纪业务之外的机构,例如,投资银行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