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人股东股东会决议方面的问题
请问:A企业是B企业的唯一法人股东,现B企业向我行申请贷款,其股东会参会成员应是哪些?股东会决议上股东签字应是怎样的?
答:B企业股东会成员包括A以及B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股东名单以工商登记上章程显示的为准;股东会决议应该是A公司加盖公章、其余自然人股东签名。需要股东会或董事同意。需要股东、监事、执行董事参会;股东会成员应是A公司和B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股东会决议应有A企业公章以及其他自然人股东签名。所有股东参加股东会议形成决议并签名。
问:股东会决议里的股东(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法人股东需要盖章,自然人股东只需要签字就可以了?
答:对。股东会决议要生效,必须有全部自然人股东签字和法人股东盖章确认。股东会决议法人股东,是单位所以要求盖章,自然人签字或盖章均可。即使有法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为法人股东代表,如这个代表有授权的,也可以在股东会决议签字或盖章,股东代表的行为就代表法人股东了。
问:那比如说最大的股东是一个法人公司,那就需要公司盖章了。是这个意思吗?
答:最大的股东是一个公司,参加股东会的仍是股东代表,看股东代表获得的授权,决定是股东代表签字即可或是必须要股东盖章于股东会决议。不论如何,加盖公章均无问题。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
法人变更,确切说是法人代表的变更,需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以及企业的章程,提供相关的工商材料和行政材料,并且召开股东会会议进行表决,那么公司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要怎么写?在这里,我为您提供了一个范本以供参考。
一、变更法人的股东会决议内容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二、变更法人的股东会决议范本
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加人:全体股东
决议事项:关于任免法人代表的事项
公司第X次股东会于XXXX年X月X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3日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100%的股东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执行董事XX召集主持,经代表公司表决权的100%股东同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同意原股东XX将持有XXX有限责任公司的5%股权全额转让给XX;
2、股东变更后,由XX、XX组成新的股东会,各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
3、免去XX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选举XX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以上决议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根据决议内容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全体股东通过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字:
综上可知,公司法人变更股东会决议上必须写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以及会议的主持决议结果,并且需要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登记需要在决议作出的三十天内进行。
法人股东会决议范本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于2015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应到股东人,实到人,占公司表决权的100%。经表决,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赞同,通过如下决议:
1、免去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职务,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同时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2、聘任为公司经理
3、免去公司监事职务,选举为公司监事
4、公司其他人员职责不变。
全体股东签字:
2015年月日
变更法人的股东会决议
一、执行董事或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材料示范文本,仅供参考。
注:1、表决方式可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2、2015年1月1日之前成立且之后至今未办理过变更登记的有限公司,第五条应选择第二款。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昆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于----年---月----日在公司住所召开了股东会。经讨论,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免除----公司执行董事职务;免除---公司监事职务;
二、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任期---年,届满可连选连任;选举---为公司监事,任期---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三、解聘---公司经理职务,聘任---为公司经理,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经理职权;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董事(或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五、同意对公司《章程》第—-条、第---条进行修改; 或:通过公司《章程修订稿》;
六、全权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及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或:全权委托本公司员工----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及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昆明---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二、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材料示范文本一,仅供参考。注: 1、表决方式可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2、2015年1月1日之前成立且之后至今未办理过变更登记的有限公司,第四条应选择第二款。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昆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于----年---月----日在公司住所召开了股东会。经讨论,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免除----、----公司董事职务;免除----、----公司监事职务;
二、选举---、---为公司董事;选举---、---为公司监事;
三、解聘---公司经理职务;聘任---为公司经理,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经理职权;
四、同意对公司《章程》第—-条、第---条进行修改; 或:通过公司《章程》修订稿;
五、全权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及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或:全权委托本公司员工----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及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昆明---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材料示范文本二,仅供参考。注:表决方式可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昆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于----年---月----日在公司住所召开了董事会会议。经讨论,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免除----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
二、选举----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三、聘任----为公司经理,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经理职权。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全体董事签字盖章:
昆明---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示范文本三,仅供参考。 注:表决方式可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监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昆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监事于----年---月----日在公司住所召开了监事会会议。经讨论,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免除-----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选举---为公司本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全体监事签字盖章:
昆明-----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变更法人股东会决议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 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 全体股东
会议内容: 变更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的决议
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选举刘晓东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同时免去徐海华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职务.
新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姓 名:刘晓东
住 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山路38号
身份证号码:620521197309054813
股东签名:
深圳市尚美特科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变更法人股东会决议
(2015年3月6日公司临时股东会通过)
2015年3月6日10时,XXXXXXXX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参加股东2名,实际参加2名,代表股权的100%,会议由XX召开并主持,会议在15日前用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到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如下内容:
一、同意XX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解职,同时聘任XX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并确定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同意XX监事职务连任。
三、同意委托XX为本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手续。
参加会议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适用于股东、监事不变,仅聘任股东以外的人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法人股东转让股权是否应经其股东会决议通过
法人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决定属于公司运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属于董事会日常经营管理过程的事项,董事会无权作出决定,而属于股东会决议的事项。但股东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无效并不必然地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这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职能决定的,法定代表人超出其权限签订的合同,对于善意的相对人该合同有效。当然对于恶意的相对人即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的,合同无效。
由于关于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是伪造的导致无效,而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如股权转让等有关公司重大投资事项是股东会的职权,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无权决定该事项,因此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受到一定影响。但是股东会决议的无效是否必然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呢?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能,并规定了相关善意第三人制度即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除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也即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而第三人不知道的情形下该代表行为有效。在本案中即使股东会有关股权转让的决议无效,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只要受让方为善意的,则该股权转让合同仍有效。
股东会决议法人股是否需要再形成股东会决议
A公司股东会同过股东会决议作出一项决定,其中有股东是法人股东甲公司,那么对于这一项A公司的决定,法人股东甲公司是否需要在甲公司内部由甲公司的股东或董事会形成决议,在未有形成决议,而甲公司在A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上盖章签字的情况下,A公司的这个决议能否生效,甲公司内部股东能否提出异议?假如需要甲公司内部股东或董事会形成决议,如存在甲公司内部股东有法人股,是否还需要下一级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当然,立法不可能十全十美,在目前诚信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取消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可能带来不可预见的问题,新登记的商事主体在运营中发生债务纠纷的时候,其注册资本问题会凸显出来,债权方会针对上位法对注册资本的明确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甚至可能会起诉追究行政部门的相关责任。在公司章程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无权直接处置重大资产(《公司法》第46条),股东会处置重大资产应遵守《公司法》第37条的规定。因为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事项,法律未强制要求必须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签署的授权文件即可视为对处置重大资产事项做出的有效股东会决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