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巴菲特在伯克希尔的年报中,用了好几页的篇幅说明其追求内在价值的过程。正如大部分投资者所预期的,巴菲特会固定报告公司的每股账面价值。
巴菲特说:“正如我们一再告诉大家的那样,内在价值才是关键所在,有些事情是不能条列说明,但是却又不得不列入考虑的。”巴菲特还表示:“我们将内在价值定义为,能够从企业未来经营中拿回来的折扣现金价值。”他直言不讳,随着外在利率的变动,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也必须做修正,这种主观认定的内在价值也因此会有所变动。
巴菲特
为了说明这一点,巴菲特举出了伯克希尔在1986年购并斯科特•费泽公司(ScottFetzer)的例子。在购并那年,斯科特•费泽公司的面值为1.726亿美元,伯克希尔出价3.152亿美元,足足比面值多了1.426亿美元。在1986年到1994年间,斯科特•费泽公司的总盈余共为5540万美元,而伯克希尔分得的股利则共为6.34亿美元。配息之所以高于盈余是由于该公司握有多余的现金,或者说是保留盈余,这些全部回归到股东-一伯克希尔公司手中。
这样一来,伯克希尔的总投资额,就在8年之内增值了3倍多。购并至1994年为止,伯克希尔仅配股所得就已非常惊人,是当初购并费用的2倍。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当前衡量企业内在价值的指标是资产净值;另外一些人则认为本益比或者其他财务比率才是更准确的指标。无论使用哪种方式,都是为了正确评估出各公司当前和未来的价值。
巴菲特这样解释:“从定义上而言,任何真正优质企业(在创业期之后),所挣到的钱都要远超过该公司的经营需要。”这些多余的钱就能够转投资以增加公司的价值,或者当做股利付给股东。但无论是哪种方式,盈余最终还是会回归到股东手中。
价值投资就是寻找价格“等同于内在价值,或者小于内在价值”的健全企业,之后长期持有,直到有充分理由卖掉它们为止。
所谓的“健全企业”就是巴菲特所说的优秀公司,绝非像史洛斯一样捡“便宜货”。巴菲特在这方面有过深刻的教训,他曾经寻找过“便宜货”,但非常不幸,他受到了严厉的惩罚。这种惩罚促使他对企业的内在价值更为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