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股票最终发行价和发行量,正式的承销协议没有什么新内容,差不多全是前面已经深入讨论过的。这份文件只是一种形式,通常在发行生效的前一个交易日收市后完成。在最后时刻,公司还是有机会撤回这次发行,但它必须支付已发生的费用。
在正式承销协议签订之前,主承销商已经和所有承销团的成员谈过,并且他们之间也达成一份承销协议,说明每个成员准备销售的份额,并委托主销商代表承销团所有成员与公司签署协议。在这份协议书里,通常还有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对佣金、费用和认股权证的内部再分配条款。
承销协议十分复杂,往往长达20——40页。虽然承销协议的具体细节各不相同,但他们一般包括各方权利和义务,认股权证条件和契约。以下是承销协议的基本框架。
1.介绍和定义。这部分介绍和明确承销协议的各方成员,并明确组成该承销团。确定此次发行的证券类型是股票还是债券,优先股还是普通股,以及每-类证券的发行量。
2.请求和保证。公司保证其承销的请求和认股权证是真实、准确的,并且在这个协议生效时是完整的。另外,公司要保证自己有限责任公司的结构是恰当的,而且是被有关方面认可的。
更具体地说,公司要确认:
(1)原有社会流通股都是合法授权、有效、全额支付的。
(2)它符合<1933 年法案》的规定,包括其注册登记说明书(内含会计师的名字和其有独立资格的证明)。
(3)公司有能力发行新股。
(4)公司资产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未违反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细则,以及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文件。
(6) 财务报表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状况。
(7)不存在悬而未决的诉讼案(除非已经通报了)。
(8)公司没有也不准备操纵该股票。
(9)公司没有牵涉到贿赂或其他非法行为。
(10)所有的专利、商标等均得到法律认可。
3.发行条款。在这一部分确定承销方式,全额包销或尽力推销。这一部分还包括发行期限和发行的最低量和最大量,以及“绿鞋”条款(这一点前面部分已讲过)。至于股票发行价格要到最后才能决定。
4.契约。这部分对公司的责任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承担所有费用,包括股票过户、登记费。
(2)公司有责任及时更新注册登记说明书,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有必要对注册登记说明书进行补充和修改,公司必须通;知承销商,并且向SEC、NASD和相关的州证券递交修正后的报告。这些修改将作为募股书的附录。当然这要花许多时间,且费用不菲。因此在注册登记过程中,企业家和公司不应在这时与客户进行重要谈判、推出新产品、失去主要客户、对管理层做重大人事调整或者对企业采取重大改革措施。
(3) 公司同意向相关的州申请注册登记。
(4) 公司同意将按招股书上的计划来运用资金。
(5) 如果没有承销商的书面同意,公司承诺不买卖额外的证券。
5.条件。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符合公司的利益;从承销商利益出发;对双方都有利。一般这些条件都会在会计师的“安慰信”中讲到。
(1) 承销商依赖公司申请、保证的真实性。
(2)公司必须向承销商递交由法律顾问出具的证明公司的申请和保证是正确、真实、完整的信函。
(3) 在SEC宣布发行申请获得批准但正式生效前,双方都不能销售股票。
6.保护。根据《1933年法案》,投资者可以对公司官员、大股东(股权达到或超过10%)、董事、承销商以及任何在登记注册说明书中出现名字的个人或组织提出起诉。保护条款的内容是:若在登记注册说明书中对事实有谎报或遗漏,各责任方(如承销商、法律顾问等)应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他方不受牵连。这其实暗示,如果各方都恰当且认真地履行了应尽的核查义务,而且有证据证明,那法庭多半不会追究他们的责任。
7.撤消。这一部分表明,假如承销商有足够且正当理由,则允许他们在发行生效后但在发行结束之前,取消此次发行。比如发行人(公司)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洪水、火灾等)、爆发战争、全国性银行业暂停业务、全国甚至全球性的经济、政治危机。
承销协议的其余部分则是一些重复内容。也正是因为这些内容,使承销协议复杂又冗长。在签署正式协议之前,各方都有一份草案,相关的细节在正式签署之前已经反复研究,所以协议的基本内容在签署之前早已确定。这是几个月来的心血、汗水所结出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