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问答更加简明,根据问题所附的表述,我把这个问题界定为“有限公司转让某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涉及以下税种:
两个需要缴纳的税种:
一是企业所得税。公司转让取得收入,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
二是印花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均应当按照万分之五的税率,以合同金额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税目为“产权转移书据”。
股权出让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税目有哪些?如何合理避税?
两个明确不征的税种:
一是增值税。公司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征收增值税。
二是契税。公司转让股权,不征收契税。
一个可能涉及的税种:
土地增值税。国税函〔2000〕687号、国税函〔2009〕387号、国税函〔2011〕415号等文件数次提及以股权转让方式实质性转让房地产问题,认为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但由于三个文件均为个案批复,不具有普遍执行的要求,各地实际把握情况不统一。所以,股权转让是否会涉及土地增值税,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
合理的避税方法:
很遗憾,公司转让另一公司股权的情况下,两个应征税种均无规避的可能。唯一存在弹性的地方,就是股权转让的具体价格,可以对公司资产先作合理调整从而影响未来交易价格,交易时结合公司与交易对象之间的其他商业活动统筹考虑。
合理的避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