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之间该如何分配股权?
一般一个企业可以寡头,双头,和三角结构,只要不是四角结构或者圆桌会议,一般都是可以的。当然圆桌会议的企业也不是没有,只是对于创业企业,遇事讨论,互相掣肘就很不妥当。
我们首先来说寡头结构,决策事项大多数是过半数表决权通过,所以寡头的原则一般是超过50%的持股,当然也有部分事项是需要超过2/3表决权的,但是那些需要高比例通过的决策事项过于少见,所以超过半数的股权就是控制人。这一类企业的效率非常高,有核心人物,灵魂人物,很多企业遵循这个做法,其他人的股份不重要,关键时刻决策力强,执行力也强,在创业早期有个人负总责是再好不过的。
但是寡头结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就看到好几个赌博输掉公司的,所以寡头结构的重点在于这个领头人足够稳健,有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正直,这不是虚的,很多人目光短浅,能够有几年繁荣,但是往往在一个小细节上翻船,前功尽弃。
双头结构,如果你是技术型企业,最佳结构就是双头结构,一个管技术,一个做管理,很多硅谷企业都是这个结构。技术人员往往过于理想化,有时候还会情绪化,而专业的管理人员会更加照顾市场的需求,而不是任由技术人员天马行空的画饼,所以这个结构对于创新是最佳的,互相取长补短。这种股权结构双制衡,在美国技术人比管理人高一点持股,中国需要管理人持股略高,以应对中国变化的环境。
三头结构,三角就是稳定,当一家企业最大的风险不是来自经营,而是来自于治理结构稳定性的时候,三头是比较理想的,一销售,一生产管理,一资本运营。或者其他的三头结构,这种模式只要三人联合决策,一般不会走岔路,但是相应的,决策跨度过小导致成长能力堪忧。
你可以从军队了解一下创业结构,以前我们是用军区来管理军队的,打仗时候各军区争先恐后,如今军队改革,有专业的后勤和专业的指挥,更加强调各司其职,公司也是一样,分散的分配股权是需要看你创业团队人员的专业性的,如果你们几个人各有专长,那么互相在专业领域制衡他人是合理的,如果你们专长是重叠的,那么,找一个人来做决定,有管事的才是最要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