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与《人性论》: 休谟是如何看待节俭的?
英国的哲学家、历史学家大卫·休谟给我们做了很好的表率。大卫有一个很好的家庭,他是家里的小儿子,但家里生活条件并不好。他的父亲早在他还是婴儿的时候就过世了,所以他由母亲一手拉扯大。他的母亲全身心地抚养、教育她的儿女,对休谟影响很大。休谟22岁的时候去法国留学。
他在自传中这样写道:“在那儿,我就定下了我一生所不懈追求并要成功实现的人生计划。我决心厉行节俭,把我不多的钱都攒下来,以保证我的独立不受损害。除了提高我在文学方面的才能,我把其他所有的东西都看作是可哪的。”
他出版的第一本书遭到了彻底的失败,但他仍不放弃,继续写。之后他又出版了一本书,这次获得了成功,但他并没有从这本书中赚到钱。然后他去维也纳和都灵的军事大使馆做了秘书。到36岁时,他认为自己是富有的了。
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的生命,加上我的节俭,成就了我称作独立的财富,但我的朋友大多对我的话表示不屑。简而言之,我现在拥有将近1000英镑财产。”大家都知道,1000英镑乘以5%就是他的年收入——50英镑。休谟认为,有这么多钱就足够独立了,而不是越多就越好。
他的朋友亚当·斯密是这么评价他的:“即使收入处在最低水平的时候,他伟大的必须的节俭,从来没有妨碍他在适当的情况下做出慈善和慷慨的事来。因为他的这种节俭不是建立在贪婪上的,而是建立在对独立的热爱的基础上的。”
可见大卫·休谟对人性的认识是非常深刻的,对自己的品德也是严格要求,所以在他26岁时就写下《人性论》的重要著作也就不足为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