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简单来说就是拿着股票去换钱,在我国,大股东还不需要失去经营权,投票权和决策权。这对于大股东简直不要太好。
大家应该都知道企业上市以后大股东身价暴增,几十倍很正常。然而,上市3年内大股东不允许套现,也就是锁仓3年。3年后,如果要减持还要事先公告,并且在90天内即便通过大宗交易也不能超过2%。况且,一旦二级市场听到大股东减持,价格偏高的股票通常会不断下跌。而大宗交易的价格通常也比二级市场上的价格要低不少,要想大幅套现,不但需要经历时间长,而且难保价格不大幅下跌,真的是得不偿失。而股票质押缺弥补了套现时间长,尽管股价可能会打个六折,但是上市后就可以寻求质押,在今年三月份之前可以100%质押,况且还可以继续管理公司,各项权利没变,何乐而不为?
大股东拿到钱后可以进行投资,收购什么的。原本是好事,但是缺乏监管的权力很容易致使公司盲目扩张,乱投资,毕竟,收购兼并等等策略一旦能推高公司市值,就能通过质押获得更多的资金。有些人一算,就算啥也不干,我就给你股票,我要资金也值。你说他们做何选择?
在我看来,股票质押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缺乏监督就不对了。金融机构应当控制风险,并且对自己用途跟踪,监管部门应当将决策权,投票权连同质押给金融机构,以便金融机构能够保证自己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