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诺公司(Gino)是我们在1970年年末注意到并进行投资的一家公司。它是一家快餐专营公司,最初由巴尔的摩的三个年轻人创办,而且这家公司已经展示了非凡的成就。在它相对短促的生命中,连续4年它的年增长率都达到了45%,总公司拥有并管理所有的经销店(不设特许经营店),公司正以飞快的速度进行物理扩张。公司已经对北加利福尼亚的市场制定好了计划,准备大赚一把。我们预计吉诺的销售额仍将以超过25%的速度增长,这把公司更大的经曹规模和更激烈的竞争考虑在内。它的市盈率若以我们通常的标准衡量过高,但它股价的下滑和让人想入非非的增长率说服了我们,我们为此付出了大约24倍市盈率的价格。因为我们对白己的投资哲学耿耿于怀,持有这样的高市盈率公司让我们如坐针毡、寝食难安。显而易见,吉诺的买进是温莎轻微的出轨行为,哪怕它的基本面有些风吹草动都让我们紧张万分。
你没必要买入并永久持有
结果:我们买进股票一个月之后,种种迹象表明公司的成长速度将不如以前,这让我们对公司一往无前的拓展能力的信心产生了动摇。在其他投资者的热情收效之前,我们把股票悬空抛出——并且迅速赚到了20%的利润,不过有失光彩。股价紧随其后就栽了跟头,这似乎让我们看起来更加聪明过人。
1984年第二季度发生了短期非典型的企业整改运动,期间我们买进并卖出了海湾石油。我们判断,如果以65美元的价格买进(虽然有点儿尴尬,几个月前我们以40美元的价格卖出了海湾石油》,那么在收购加利福尼亚标准石油(StandardOilofCalifornia)之时股价上涨到80美元应该不成问题,尽管美国联邦交易委员会(FederalTradeCommission,FTC)和议会有些惊慌失措,但我们进行了一次很好的判断,在短时间内我们快速赚到了24%的利润。这不是我们的常规股票交易,但风险收益比明显有利,温莎的股东为此而收获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