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个事情挺火的:一个在华为工作12年的员工,离职后被深圳警方羁押了251天,最近被宣布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
按理说这就是一个普通的错案而已,是人都会犯错,权利机关也不例外,而且及时纠正还给了补偿,事情应该告一段落了!但是,随着相关案情挤牙膏式的逐渐显露,大家发现这事情没那么简单。
估计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个事情,猎豹哥简单给大家捋一捋:
当事人李洪元于2005年10月入职华为,2018年1月离职,离职前在逆变器销售管理部工作。其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2018年3月8日,该笔款项扣除税费后由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转款304742.98元到李洪元账户,交易摘要为“离职经济补偿”。
事情发展到这里,要给华为点赞,昔日两情相悦如今和平分手,也算一段佳话,但是,后面的情况就急转直下了。
2018年12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李洪元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审查起诉认定,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李洪元以向华为公司上级审计、稽查部门举报其部门主管在部门业务上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要挟,从其部门主管处勒索人民币30万元。
经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不应该起诉。2019年8月23日,李洪元无罪释放,期间他被羁押了251天。11月25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又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
事情大概就是这么个事情,此事奇在哪里呢?奇就奇在李同学跟华为公司和平分手后,转头就被华为以敲诈勒索罪报案了!相关部门先是以涉嫌职务侵占把他带走,然后是侵犯商业秘密被拘留,最后是以敲诈勒索被起诉,个中曲折应该是非常难为相关人员了……
一人对抗如此大一家公司,而且还是公众眼中红得发紫的公司,按常理来说肯定是没啥胜算的,万幸的是李洪元在跟华为人力资源官沟通赔偿事宜的时候偷偷用录音笔录了音,录音显示在长达2个多小时的离职沟通过程中双方轻松愉快,很快敲定离职补偿金额,根本没有任何敲诈勒索的情况。根据媒体估计,也正是这份重量级的录音,才让李元洪摆脱了那莫须有的罪名,否则现在估计还在吃皇粮。
猎豹哥翻了一下《刑法》: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本次的涉案金额30多万,当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按律应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够狠!
李元洪如老黄牛般在华为干了12年,听说经常加班的他,头发早已掉一大半了,真正“四周铁丝网、中间溜冰场”,能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公司干12年,我想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要是没有那份宝贵的录音,估计他还得在里面再耗10年光阴,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交代了!够绝!
搞IT的人都知道,我们国家有一家超级大的网络巨头公司(就是那谁谁谁),谁要是跟他对着干那一定没有好果子吃,分分钟把你撂倒,被江湖人士戏言什么南山区X迅什么院的,现在又来个华为,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写到这里,估计不少人要教育猎豹哥了,无非是说华为也是咱们中国人自己的公司,而且今年以来中美“毛衣战”他也算是我们的主力军,表现硬气!这个时候拿这点儿事情来指责他是不是不应该之类的。更有甚者估计要直接骂猎豹哥是汉奸了……
很多国人向来喜欢“黑白论”——非黑即白,就跟我们小时候看电视一样,每次新出来一个角色,我们都要先预判他是一个好人还是一个坏人。在现实生活中哪有那么多标准的好坏?好人也有可能干点坏事,坏人也有可能做做好事。华为是个好公司不假,给咱们中国人长脸也是值得肯定的,但做错事也是有可能的,十几万员工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能因为他是华为的,干了坏事大家就装作没看见。我想这对华为也不负责吧?用通俗的话说,这叫一码归一码!
再说了,有句话叫站着说话不腰疼,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假如我们自己是这李元洪呢?经历了这么多我们还能不能淡定的说:算了,不给这家好公司添乱了……
今天反正闲着无事,也就给大家扯扯咸淡,仅代表个人观点,各位千万不要上纲上线。这事如果你要深入解读就更长了,只不过猎豹哥有这个豹子心没那个豹子胆。
关于大盘,周末宏观经济数据好转这么大的利好都仅仅是三分钟的热情,说明市场确实太弱了!但各位也不用太过绝望,按历史经验,这种利好不涨其实是在为未来做铺垫,或许有那么一天,愕然回首你我都会感叹:3000点以下发那么多利好,为啥还会自己吓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