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以财税〔2015〕101号印发《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决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2015年9月8日起施行。
通知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其他有关操作事项,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其他有关操作事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5年9月8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后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本通知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基金收益①基金经营公司运作基金资产所获得的收益。这种收益主要来源于基金资产运作中的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资本利得、资本增值等。这些收益在扣除了基金运作费用 (包括经理人费用和保管人费用) 后,剩余的部分用于基金证券的分配。②基金持有人投资于基金证券所获得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基金收益分配和基金证券的买卖差价。
定义
基金收益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超过自身价值的部分。
基金收益
(1)红利:是基金因购买公司股票而享有对该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所得。一般而言,公司对股东的红利分配有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两种形式。基金作为长线投资者,其主要目标在于为投资者获取长期、稳定的回报,红利是构成基金收益的一个重要部分。所投资股票的红利的多少,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组合的一个重要标准。
(2)股息:是指基金因购买公司的优先股权而享有对该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所得。股息通常是按一定的比例事先规定的,这是股息与红利的主要区别。与红利相同,股息也构成投资者回报的一个重要部分,股息高低也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组合的重要标准。
(3)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由此可见,债券利息也是构成投资回报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4)买卖证券差价:是指基金资产投资于证券而形成的价差收益,通常也称资本利得。
(5)存款利息:指基金资产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这部分收益仅占基金收益很小的一个组成部分。开放式基金由于必须随时准备支付基金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存在银行。
(6)其他收入:指运用基金资产而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额,如基金因大额交易而从证券商处得到的交易佣金优惠等杂项收入。这部分收入通常数额很小。
代价
1、谨慎考虑,因为它会有一定的危险性(如股息一旦赔了就会有风向改变的可能);
2、有时收入会带来一些不该出现的影响;
来源
1、基金的利息收入:基金的利息收入主要来自于银行存款和基金所投资的债券。
2、基金的股利收入:基金的股利收入是指开放式基金通过在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购入并持有各公司发行的股票,而从公司取得的一种收益。股利一般有两种形式,即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现金股利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的,股票股利是按一定比例送给股东股票作为红利。
3、基金的资本利得收入:任何证券的价格都会受证券供需关系的影响,如果基金能够在资本供应充裕、价格较低时购入证券,而在证券需求旺盛、价格上涨时卖出证券,所获价差称为基金的资本利得收入。
基金分配
分配原则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基金面值;
(5)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分配应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6)单个基金账户中不得对同一基金同时选取两种分红方式;红利再投资部分以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一般应作如下分配:
(1)确定收益分配的内容。确切地说,基金分配的客体是净收益,即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费用一般包括: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支付给托管人的托管费、支付给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费用、基金设立时发生的开办费及其他费用等。一般而言,基金当年净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净亏损,则不应进行收益分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收益和费用数据都须经过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
计师审计确认后,方可实施分配。
(2)确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和时间。一般而言,每个基金的分配比例和时间都各不相同,通常是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基金契约或基金公司章程中事先载明。在分配比例上,美国有关法律规定基金必须将净收益的95%分配给投资者。而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则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在分配时间上,基金每年应至少分配收益一次。
(3)确定收益分配的对象。无论是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其收益分配的对象均为在特定时日持有基金单位的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通常需规定获得收益分配权的最后权益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后列于基金持有人名册上的投资者,方有权享受此次收益分配。
(4)确定分配的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①分配现金。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②分配基金单位。即将应分配的净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这种分配形式类似于通常所言的“送股”,实际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资本总额和规模。③不分配。既不送基金单位,也不分配现金,而是将净收益列入本金进行再投资,体现为基金单位净资产值的增加。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仅允许采用①种形式,我国台湾省则采用①和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而美国用得最多的方式却是①和②。
(5)确定收益分配的支付方式。这关系到投资者如何领取应归属于他们的那部分收益的问题。通常而言,支付现金时,由托管人通知基金持有人亲自来领取,或汇至持有人的银行账户里;在分配基金单位的情况下,指定的证券公司将会把分配的基金单位份额打印在投资者的基金单位持有证明上。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尽管基金通过组合投资分散风险,通常能使投资者以较低的风险(比股票低)获得较高的收益(比债券高),但是,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未来收益是不作任何保证的。事实上,某些基金由于管理人运作不成功,也会发生收益极低甚至亏损的情况。
收益计算
认\申购基金收益的计算方法:
收益份额计算分为外扣法与内扣法:
内扣法:
份额 = 投资金额×(1-认\申购费率)÷认\申购当日净值+利息
收益 =赎回当日单位净值×份额×(1-赎回费率)+红利-投资金额
外扣法:
份额 = 投资金额×(1+认\申购费率)÷认\申购当日净值+利息
收益 = 赎回当日单位净值×份额×(1-赎回费率)+红利-投资金额
现在大部分基金公司采用的都是外扣法,因为同样的申购金额,外扣法购买的份额会多一点,对基金民比较有利。
用此方法可以计算每日自己的盈利情况。购买基金后,如果觉得每日计算比较麻烦,可以采用财道网的基金账本进行管理,可以自动计算出每天的收益及收益率.
构成
1.买卖证券差价;
2.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3.银行存款利息;
4.已实现的其它合法收入。
其中,基金的资本利得收入在基金收益中往往占有很大比重,要取得较高的资本利得收入,就需要基金管理人具有丰富、全面的证券知识,能对证券价格的走向作出大致准确的判断。一般来说,基金管理人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能掌握更全面的信息,因而比个人投资者更有可能取得较多的资本利得。
投资者购买基金的目的是能够获利,除了抛售基金收回投资外,基金分红也是投资者获得收益的一个重要渠道。
现状
2007年上半年以来,随着股市的逐渐转暖,市场的财富效应日益凸显,大量“第四代股民”竞相涌入股市,在这场火爆的“掘金游戏”中,偏股型基金特别是其中的股票型基金成为最大的赢家,参与这类基金的相关投资者也大多获得了较好的理财收益。
根据WIND资讯的最新统计,2007年6月30日发布公告的203只基金出现了惊人的资产“大挪移”。据粗略计算,货币型基金的资金在二季度大幅外流,当季度可比规模下降了1030亿元。其中,流向股票型基金的资金多达数百亿元。
由于股市的持续火爆以及新股发行的重新启动,偏股型基金则在二季度大幅增加。截至2007年6月30日,偏股型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股票型基金和配置型基金)的资产规模合计达到3495.33亿元,创出历史上最高水平。
相关数据显示,136只偏股型基金上半年全部取得了正回报,其中股票型基金所取得的收益无疑是相当惊人的。在68只可比的股票型基金当中,半年回报率超过50%的就高达40只,超过70%的则有10只;配置型基金当中,上半年回报率超过50%的有20只,超过70%的只有广发聚丰一只,超过60%有七只。
而股票型基金之间的业绩也来开了差距,2007年上半年,华夏大盘精选以91.45%的成绩登上冠军宝座,广发小盘则以90.93%位居第二;而净值增长率最低的没能超过30%。
而从情况看,在全部开放式基金中,资产净值升水幅度最大的同样是一家股票型基金,即上投摩根中国优势基金,一周内份额基金资产净值升水幅度高达6.52%,超越了所有指数的周升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