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基金债券计划于1993年推出,是香港金融管理局( 金管局)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特区政府)以外汇基金名义发行的港元定息债券。外汇基金债券的年期为2 ~ 20年不等。这不单为市场提供了一条可作参考基准的10年华息曲线,也为市场提供高质素高流通量的票据,对本港债券市场发展起着推动作用。外汇基金债券每半年向持有人派付利息一次。在香港.交易所的外汇基金债券市场上,每手外汇基金债券有500个单位,每单位面值100港元,最低交易数额是一手面值5万港元。
一般来说,投资者在作出债券投资前须考虑下列因素:
•信贷评级:发行人如未能按期支付利息予债券持有人,即属违约。一般投资者在衡量有关债券投资的风险时,可参照一些国际评级机构对个别债券发行人之信贷评级。
以下是一些信贷评级的指引:假设其他因素不变,信贷评级较高的债券所给予的息率一般会较低。
•利率与年期之间的关系:债券的年期越长,风险越大,投资者也就会要求更高的利息回报作弥补。假设其他因素不变,年期越长,债券的利息率越高。
•债券价格与孳息率之间的关系:定息债券的价格会随着市场利率升降而变动一债券价格的走势与市场息率背道而驰,此升彼跌;一般而言,市场息口变动对越迟到期的债券价格影响越大。
•债券的流通性:某些债券可能在二手交易市场欠缺流通性,投资者可能较难买入投资或卖出套现,而需持有债券至到期日。
•债券的发行条款:投资者应注意债券的发行条款,例如发行人可否在到期日前提早赎回债券。
•市场宏观因素:与其他投资(包括银行存款)一样,债券的投资回报会受到外来因素如利率变化、通胀、汇率及政治变动等因素的影响。
大部分债券包括外汇基金债券都是每半年支付利息一次。债券卖方在对上一次收取付息日期至出售债券日期期间持有债券所赚得的利息即称为应计利息。
根据市场惯例,外汇基金债券的买卖价并不涉及应计利息。购买外汇基金债券的人士须在买人价以外另向卖方支付一笔应计利息,即等同对上一次派付利息日期至交收日期期间应赚得利息的金额。
2、3、5、7及10年年期的外汇基金债券的发行时间由金管局不定时决定。现时,金管局每三个月即会预先公布下一季的发行时间表,详列可予竞投的外汇基金债券。
香港联交所上市买卖的外汇基金债券,每手债券共分500个单位,每个单位面值100港元,最低的交易数额是一手面值50000港元。债券的价位为单位面值的0.05%,即每个交易单位的价位为5仙。
外汇基金债券持有人可获每半年派息一次。投资于外汇基金债券之收益和利息收入毋须缴付利得税、预扣税或印花税。
购买外汇基金债券的经纪佣金收费,纯属经纪与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收费高低视乎所提供服务多寡。但竞投外汇基金债券毋须缴付交易征费。另外,投资者在竞投时,不论申请数量多少,也不论投标是否成功,香港结算亦将对每份投标申请征收5港元的费用。其他交易成本则与股票交易相若。
此外,香港结算会每年收取债券面值的0.012%作为托管费,而香港结算每次代收债券利息时,亦会向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收取利息的0.12%作为代收债券利息服务费( 最低收费10港元,最高500港元)。
金管局每次发行新一批外汇基金债券,会于竞投日前最少四个营业日向传媒公布有关资料。外汇基金债券计划资料备忘录除于金管局的网站刊载外,亦会分发予联交所参与者以及金管局的授权机构( 以银行为主)。
由于外汇基金债券是特区政府所发行,金管局每月也会刊发外汇基金的资产负债表摘要,而香港交易所亦已知悉与发行人有关的公开数据,因此,数据不会收录于金管局的外汇基金债券计划资料备忘录。资料备忘录只会载列有关外汇基金债券计划的特点及其他资料。
外汇基金债券由香港特区政府承担责任,故属于低风险投资;若市场环境配合,外汇基金债券的利息可比银行存款利率为高;由于息率固定,并且一年派息两次,未来收入有确定保障;在联交所上市后,外汇基金债券可在联交所自由买卖,手续方便灵活,且透明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