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来设想一下把自己的钱借给别人时的情况。假如有一天,有个朋友突然跑到你面前,信誓旦旦地对你说:“能马上借我100万日元吗?我保证一有钱就还你”。面对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呢?只要稍有点社会经验的人就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还钱的概率是非常低的。
如果让我来处理这件事,答案会非常简单,郑重拒绝。只要是自己看重的人张口借钱,就会令你产生一种厌烦情绪。这是因为不能保证对方一定会把钱还回来。退一步讲,就算对方最后真的把钱还回来了,你也不好意思开口向他要利息。这就等于你平白无故地损失了一部分应得的利息收人。假设有位魔法师突然出现在你面前,要卖给你一个100年以后值1亿日元的证书。那么,你会出什么价格呢?
倘若是我的话,最多可以给他10万日元。如果他要50万或100万的话,我是绝对不会买的。因为钱财本身就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等到100 年以后,我很可能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对我而言,那1亿日元这只不过是一堆废纸而已。
不知道读者朋友在听了上面的故事后,会受到什么启发呢?
实际上,这个故事阐明了金融领域内最基本的一条原理,那就是:今天的100万日元要比将来的100万日元更有价值,在向消费者金融公司贷款的情况下,如果今天借走100万日元, 1年后就不仅仅要还100万日元,而是130 万日元。也就是说, 1年后130万日元的价值只不过等于今天的100万日元。
我们可以说,利息就是连接金钱现价和金钱终价的常数。在确定适当的利息后,金钱就可以在时空中自由穿梭了。我想在读完本书后,读者朋友们会明白一个道理。金融理论就是在金钱终价与金钱现价相互换算的基础上拓展开来的。
顺便提一下,回溯历史,我们就会发现从古代开始,利息这种“以金生金”的思维方式就备受人们鄙视。众多经典文学作品都对向别人放债的商人进行了丑化。无论是英国文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还是日本历史剧《越后屋》,无一例外的都把放债者描述成贪婪丑恶的形象。在基督教的教义中,也是禁止向别人收取借债利息的。因此,在中世纪时期,金融业这个行业甚至与色情业一样,沦落到了社会的最底层。
实际上,就连现在风光无限的外商投资银行,也是由当时被视为低等民族的犹太人一手创建的。正因为他们当时备受社会歧视,无法从事正经工作。为了谋生,他们不得不选择投资银行这个当时看来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低级行业。
由于金融行业是从人类的欲望和恐惧中衍生出来的,一直备受歧视。因此,作为这一行业中最基本的概念利息,必然会遭到社会和宗教界的鄙视与唾弃,这绝不是一种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