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转口贸易的各种争议,又一次暴露在聚光灯下。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大乾同公司逃汇案,包括涉案银行在内的11家银行相关人员到庭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
至此,转口贸易又被抹黑了一笔,至少在银行那里,转口贸易的“操作界面”变得不再那么友好,各家银行对这一贸易形态项下的贷款融资活动又多了一份戒心;在舆论层面,转口贸易甚至有被曲解成骗贷同义词的危险苗头。
但这显然是保守谨慎过了头。虚构贸易背景的转口贸易有必要被监管,但从事真实转口贸易的企业有权利被市场理解和认同。事实上,不管是中国贸易转型升级的需求,还是金融机构的积极布局,都预示着贸易融资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大乾同”们闯祸了
其实早在去年,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就发现了大乾同公司存在虚假单证的问题,随即对为这家企业办理转口贸易付汇的相关银行开展了现场检查。果不其然,一系列的虚假单据露出了马脚。
经查,这家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以支付保证金、银票抵押等担保方式,先后向上海地区7家银行提供虚假转口贸易代理合同、购销合同、货权凭证和发票,向银行申请外汇融资资金并对外支付91笔,合计2.9亿美元,涉及虚假提单125份。
事实证明,上海这几家银行出现的漏洞并非个案。去年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已经启动了打击虚假转口贸易的行动,广东、上海、天津等地成为监管排查的重镇。截至2013年11月底,专项行动已查验虚假转口贸易单证1076份,涉及企业112家,涉嫌违规金额超过25亿美元。
监管部门为什么对虚假转口贸易如此着急上火?
利用转口贸易融资的行为,实质上是利用国内银行的信誉到境外举借外债,变相扩大短期外债的规模,并利用国内外的利差及本外币的汇差套利进行投机。
有一些企业采用滚动式开证来维护资金的周转,用新证的融资去归还旧证,制造转口贸易正常运转的假象。这样做的意图也非常简单,就是获得银行的信任,以便能开出更多的融资性信用证,以此变相筹措长期资金,达到短债长用的目的。
由于境外押汇利率较低,押汇后所得款项可以在境外周转使用,如投资房地产、炒作证券和期货、弥补亏损或汇回国内结汇成人民币,解决国内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待信用证到期后再购汇汇到境外。站在贸易企业的角度,这样的操作既减少了利息支出,又逃避外汇监管,一举两得。
但是,站在银行的角度来说,如果拿到资金的企业对资金使用不当,管理失控,发生亏损的几率极大,如果有朝一日,这种新老信用证的资金滚动无法继续时,企业就失去了新的资金来源,长期被掩盖的问题就会立即爆发,结果便是信用证到期,企业无力还款,银行被迫垫款,信用证的风险就变为现实。
转口贸易套利“三板斧”
目前市场、媒体和监管方关注的转口贸易融资套利,通常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运用离岸与在岸人民币套利。例如,套利者在内地借款100万美元,按6.20的在岸汇率获得620万元人民币,然后从香港进口黄金等低物流成本的货物,并采用人民币支付货款,这样620万元人民币就流到了香港,成了离岸人民币。然后,通过香港的合伙人,以6.15的离岸汇率换成美元,获得 100.813万美元。最后,将进口的黄金出口给香港合伙人并采用美元结算,获利8130美元,流程结束。
第二种模式,运用离岸与在岸人民币利差套利。如套利者在内地以年利率6%贷款1亿元人民币,期限2周,再以3%的利率存入银行,以此要求银行签发信用证。用该信用证,套利者的香港合伙人或关联公司可以从香港银行拿到1亿元1年期人民币贷款。然后,套利者从内地出口一些体积小、价值高的货物给其香港合伙人,收取货款1亿元,将这1亿元还给银行。人民币存款利率和离岸人民币融资成本之差,就是盈利。扣除各项成本,如果利差有70个基点,1亿元2周毛利70 万元,再扣除贷款1个月的成本25万元,最终获利45万元。
第三种模式,在利差与人民币升值之间套利。这是相对复杂的模式,需要在在岸人民币与离岸美元,以及在岸人民币/美元和离岸人民币/美元之间进行。如在内地贷款1亿元人民币、利率6%,期限2周,把1亿元以1年定期存款存入银行,利率3%,银行签发信用证。假设离岸美元/人民币汇率6.15,境外关联企业在香港以2%的利率贷款1626万美元。境内企业通过出口黄金或高技术产品,将美元贷款回流。此时,假设在岸汇率为6.2,扣除贷款利息,获利56万美元,将其以定期存款存入银行。1年后,定期存款总值1.036亿元 人民币,净利约360万元人民币,若1年内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则获利59.2万美元。
虽然计算可能有出入,但说明了个中道理。当然,现实中的转口贸易融资套利模式,远不止这些。总之,市场和政策在变,必定会催生出不断变化的套利模式。
谁在“制造”风风火火的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项下的贷款增长迅速,是多方因素推动的结果。
贸易商的小算盘
在国际市场需求偏弱、劳动力及其他经营成本上升、人民币不断升值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很多企业的利润空间不断缩小,一些外向型贸易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抛开主营贸易业务,转向借用转口贸易形式,进行跨境资金流动套利,来获取企业主要利润来源。
转口贸易具有“两头在外”的特点,境内企业仅作为中间商的身份,卖方和买方都在境外,由于是跨境贸易,贸易背景容易“构造”,真实性不易甄别。于是,有些贸易企业会同时向多家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之间的信息也并不对称,这就给企业提供了超额融资的操作空间。转口贸易具有货物流和资金流不匹配的特点,货物运输不经过国内港口,没有报关单或进境备案清单等官方资料证明,为企业造假提供了方便。
而且,转口贸易具有一收一支的资金流特点,符合套利活动资金回流后再次循环获利的内在要求。
银行的考虑
一般情况下,银行贷款会考虑企业实力、资信,注册资本、资产规模太小的企业并不会给予太高授信,但贸易融资情况稍微不同,银行会认为其风险稍微小一点。
同时,少数银行出于竞争的动机,片面追求拓展业务,为提高结算量,获取较高的中间业务收入,对无贸易背景的转口信用证项下潜在的支付风险认识不足,事前监督不严,抱着侥幸心理,放松对信用证贸易真实性的审核。
管理体系的缺漏
现行国际业务管理模式也在制约银行对信用证业务的监管。在现行管理模式下,国际业务部负责信用证条款的把关、对外开证、审核单据、提示不符点,并对基层行书面确认的信用证进行对外承兑,不承担市场风险;基层行客户经理负责市场调查、接单初审、受理开证申请。
也就是说,信用证项下的风险虽然名义上是由上层管理部门在把关,但真正的风险是由基层银行完全承担,这是典型的风险责任边界模糊的悖论。
别低估了贸易融资的市场前景
假的固然要打击,真的自然会被鼓励。广义贸易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中国的外贸困难,其实准确地说是货物贸易需要转型升级,而服务贸易仍然是一片待开发的处女地。发展服务贸易,是中国外贸升级转型的一个重要方向。
转口贸易涉及货物买卖,看似是货物贸易,实际上是服务贸易的一个载体,转口贸易和转口贸易融资的前景仍然值得期待。企业在转口贸易及转口贸易融资中实现正常的市场套利的同时,与“政策套利”擦边而过,这也难免,金融改革本身就意味着旧政策的退出、新机制的摸索。事实上,很多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正在组建团队,准备进入或大规模拓展贸易融资的业务。
当前看似让银行异常纠结的操作难题,最终可能纷纷消散于无形。
转口贸易信用证一旦违约,全部烂在银行手里?事实上,银行既可以引入专业保险机构,又可与期货公司合作开展商品套期保值,还可与证券、信托、交易所等机构合作,发行贸易现金流支持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将自己的系统性风险分散给不同类型的投资群体。
贷款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银行无法对授信企业做出可靠的风险评判?未来银行完全可能与核心企业、物流企业、电子交易平台等机构合作,从现代物流信息系统、ERP系统、物联网等获取交易环节上的贸易数据、物流数据、仓储数据、价格数据等信息,建立基于大数据的贸易融资系列模型,分析客户的贸易行为、定制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银行现有的经营管理结构压制了贸易融资业务?在国内金融混业经营愈来愈明显的趋势下,很多商业银行已经开展类投行业务,而贸易融资带有浓厚的商品交易的特性,相比银行的其他业务,更具备投行化的基础。
以高盛(Goldman Sachs)为例,自1981年高盛买下J. Aron &Company(专营商品贸易融资)起,高盛已在商品贸易融资领域浸淫了三十余年,商品贸易融资被看做是高盛“一项核心与战略性的业务”、“高盛的血液里流动的是商品贸易融资”。正是依靠在商品贸易融资领域成功的投行化运作,高盛从1970年代华尔街上的中小投行,快速发展为今日全球第一的投资银行。
在中国,贸易融资投行化的进程刚刚起步。传统贸易融资更侧重于融资本身,至于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长时间以来大多被当作一项附加性服务。如今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以投行化的形式嵌入到企业的贸易过程,提供贸易的撮合、贸易项下的融资,比如提供商品的套期保值融资、基差交易撮合、跨境多币种贸易、海外扩张、贸易银团等多种服务的有效组合,甚至作为贸易链中的一方直接参与贸易。
工商银行收购南非标准银行(Standard Bank)在伦敦的商品贸易融资部门,广发证券收购法国外贸银行(Natixis)的大宗商品部门,中国银行成立专营商品贸易融资的子公司中银国际全球商品贸易公司(BOCI Global Commodities),平安集团银行与期货合作推出大宗商品金融服务……
中资金融机构积极布局贸易融资投行化,这里面所传递的市场信号,已经相当明显。
当前,转口贸易的形式多分为两种。一是传统的转口贸易模式。这种方式不经第三国中转,货物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二是以第三国为中转的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的出现有其必然的原因。一些外向型贸易企业为了生存,纷纷抛开主营贸易业务,转向转口贸易形式,通过构造虚假的贸易背景,进行跨境资金套利,来获取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套利企业之所以选择转口贸易进行贸易构造,是由转口贸易的特点决定的。简单说来,转口贸易双方的特殊性,运输的跨国性,以及其特殊的资金流特点,成为了构造贸易的温床,同时成为企业获得低成本融资的方式。现就转口贸易融资政策建议如下:
1重点关注转口贸易融资业务。
密切关注开证金额超出正常业务需求、交易价格等异常情况,加强信用证条款的转口贸易背景审核。不因全额保证金降低贸易真实性审核门槛,保证金收取比例与企业资信、经营情况直接挂钩,及时调整保证金比例。商业银行应逐笔审核合同、发票、真实有效的运输单据、提单仓单等货权凭证,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杜绝因审核条件受限对境外仓单、空运提单真实性来源不确认不核验的行为。
2执行统一的人民币转口贸易政策,实现有章可循。
全国范围内统一出台人民币转口贸易政策,明确细化银行审核单据的流程和要件,规范保税监管区转卖交易、货权凭证转卖等新型转口交易模式下的单据审核。
3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了解整个贸易流程。
对于企业资金的收支状况要严格关注,收支差的具体金额应与存在真实贸易背景的交易合理差价相匹配,对收支差额过大、收支时间跨度过长的情况应予以重点关注。同时要重点关注潜在的信贷风险,严禁为了提升业绩而放松对外汇政策的执行,严格遵守外汇自律机制相关规定,加强自我约束,提高防控风险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业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