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前掌握年报业绩?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规定,上市公司在第三季度报告中如果预测全年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应作出警示并说明原因。投资者可以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第三季度报告,在3.4项了解此信息。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在每年的年初,关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看上市公司是否对上一年度的业绩作出业绩快报或者预告。
什么叫“预亏”、“预盈”、“预警”?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如果发生年度亏损,或者业绩与上年度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或者实现扭亏为盈的,应当进行业绩预告。“预亏”是指上市公司预告年度发生亏损,“预盈”是指上市公司预告年度扭亏为盈,“预警”是指上市公司预告年度业绩与上年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上市公司上年度业绩比较基数较小,即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 05元的,无需进行预警”,但仍应“预亏”“预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