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的前身是深圳特区的6家农村信用社。通过对这6家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股票,深发展于1987年12月8日在深圳特区正式成立,并于1988年4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其普通股挂牌上市,成为了深交所的000001号。截至2003年,深发展已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地开设了10余家分行级机构。总资产规模达到1 929亿元。
尽管顶着首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光环而备受瞩目,且得到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但在将近10年的成长过程中,深发展仍然是按照改革开放初期的上市公司模式来运作,重心放在如何吸引投资者入股和促使股价上升上,却忽视了资本金的补充和贷款风险防范等问题,以至于导致深发展资本金严不足和不良贷款比率居高不下,严重制约了银行的发展。
在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深发展长达15年的历史最为悠久,但是其资本金却一直是最小的。资本充足率更是令人堪忧,截至2003年年末,深发展的资本充足率为6.96%,核心资本充足率为3.24%,双双低于监管当局8%和4%的最低要求,为上市银行中唯一未达标的银行。
根据2004年2月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银监会根据资本充足率的高低,将商业银行分为资本充足、资本不足和资本严重不足三类。显然,深发展不足8%的资本充足率使得其被划归为资本不足类银行。这会导致银监会采取纠正措施,限制其贷款业务的发展。而资本充足率不足也导致深发展向东莞、武汉等城市的扩展业务受阻。
过高的不良贷款比率也是制约深发展的一个历史积弊。按照五级分类标准测算,深发展2002年年末的不良贷款比率为10.29%。2003年年末虽有所下降,但仍然达到8.49%。居五家上市银行榜首.若按照“一逾两呆”口径计算,2003 年年末深发展的不良贷款比年初增加了6.89 亿元,达到92.83亿元。
而其呆账准备金的覆盖率2002年年末为33.2%,2003年也仅为36%,与同期上市的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和民生银行的平均水平69%相去甚远。更糟的是,控制新增坏账的机制一直无法建立。如果无法从根本制度上控制坏账的增加,一旦坏账增长速度超过资产、利润的增长,将严重危及银行的安全。
另外,正如上面所说,法人治理结构不到位是此次股权出售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深发展前十大股东中有六家与深圳市政府直接或间接掌管的投资实体有关系,这意味着深发展的话语权在政府手中,政府掌握话语权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使得深发展始终摆脱不了“国企化”的倾向,行政权力不断向企业渗透,深发展缺乏作为市场竞争主体所具有的必要的人事任免权、激励政策的制定权和贷款决策的独立性等。
由于这种行政干预导致深发展内部风险控制机制迟迟无法形成,最终造成了巨额不良资产堆积、资本金匮乏的局面。然而,仅拥有不足20%股份的地方政府也无力解决这些历史积弊,其氽8%左右的小法,人股股东和广大72%的股民对企业经营更是毫无影响力。
在这种局面下,只有引入外国战略投资者,彻底改变银行的产权结构,使外资股东依法获得相对控股方的董事席位及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权,才能真正引进国外先进的风险防范机制和银行管理经验,使深发展“起死回生”。从深圳市政府的角度看,出让国有股权,既能释放政府压力,减轻政府包袱,还可以规范政府行为,真正实现政企分离。正是基于这些深层次的原因,深发展的国有大股东深圳市政府,也愿意出售所持深发展的股权。
除了内部隐患以外,外部的压力也迫使深发展要尽快实行变革。2001 年中国正式加入WTO,按照WTO的要求和中国的承诺,中国取消了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城和客户限制,允许外资银行经营对中国企业和中国居民的外汇业务;在上海、深圳、天津和大连四个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随后,又陆续向外资银行开放一些中型沿海港口和贸易城市的外汇和人民币业务。
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在入世的五年过渡期之后,也就是2006年,中国的银行业必须向在中国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实施与中资银行相同的监管标准,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外资银行拥有充足的资本、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内控机制、丰富多样的产品,面对相同的监管条件和待遇,中资银行的优势将大大削弱,未来银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更是不言而喻。来自外部的压力迫使深发展要尽快提高自身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