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的股票质押融资类似于主板市场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可以为新三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更多的融资手段。控股股东将公司股票质押获得的资金,只要企业股份通过挂牌实现标准化和可流动之后,就已经具备了向银行申请质押的条件。
据了解,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广发银行等许多商业银行皆陆续推出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贷款业务。
目前从质押率的变化趋势看,挂牌公司的平均质押率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出不断提高的态势。特别是市场扩容到全国以来,挂牌公司的股权质押率有了跳跃式的提升。这表明随着股转系统的发展,社会各界对挂牌公司认可度的不断提高,挂牌公司对于股权质押融资的议价能力也在逐渐增强。
据业内人士透露,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的创新主要在担保方式上。对于非上市企业来说,银行很难对企业的股权进行估值,而当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后,其股权就具有了交易价值,因此将股权作为担保方式。
一、新三板企业股权质押操作流程
第一步: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1、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殊规定;
2、在公司章程中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名称、出资方式、金额等相关信息以及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
3、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4、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
第二步:出质人的股权须有该公司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出质的决议;
第三步:出质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将出资证明书交给质押权人;
第四步:将该股权已经质押,不能再转让和重复质押股权,注明在公司章程和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二、新三板企业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新三板股权质押相关法律条文
《担保法》第78条第三款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7条规定,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有: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质权合同;
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物权法》第226条规定,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设立。
四、新三板挂牌存在股权质押情况的解决思路
申请挂牌公司在挂牌前办理了股权质押贷款,股权处于质押状态,是否对企业挂牌构成影响?已质押的股份应如何办理股份登记?质押股份的限售及解除限售有无特殊规定?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中规定,申请挂牌公司股权应结构明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挂牌前,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可为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贷款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履行公司决议程序,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依法办理出质登记。只要不存在股权纠纷和其他争议,原则上不影响其挂牌。对于存在股权质押情形的,申请挂牌公司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充分披露。
(二)《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规定,质押冻结或司法冻结的股份办理股份初始登记时,除需提供常规申报材料外,还须提供质押冻结或司法冻结的相关材料。其中,司法冻结的应提供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已冻结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质押冻结的应提供质押登记申请书、双方签字的已生效的《质押合同》、质押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已冻结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在完成证券登记后根据发行人的申请办理相关质押冻结、司法冻结手续,即申请挂牌公司应先完成股份初始登记(包括股份首批解除限售),取得《股份登记确认书》后,再申请办理质押冻结、司法冻结手续。
(三)质押冻结股份的限售及解除限售应按照《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中的规定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质押冻结股份可办理股份解除限售。《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规定,当解除限售涉及被冻结股份的,被冻结股份不可分拆,只能作为一个整体办理解除限售。
新三板股权质押案例分析——鑫辉精密
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山最大的集设计与制造为一体的五金精密加工厂之一,2015年1月由广发证券推荐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由于企业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计划2015年进行技术改造以及厂房建设以扩大规模,产生一定资金需求,但是,企业能提供的抵押物较少,通过传统银行授信方式较难获得银行授信。为此,中山中行为其创新担保方式,通过股权质押为其提供技术改造、厂房建设的资金,解决企业资金问题,协助其扩大经营规模。本次业务质押股权600万股,发放贷款1200万元。这是全中山市银行业第一笔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业务。
中山中行新三板股权质押属于“中银科技通宝”系列产品中的挂板贷子产品,主要针对新三板挂牌上市企业,创新担保方式,以股权质押作为主要或者组合担保方式提供授信支持。新三板的股票质押融资类似于主板市场的股票质押式回购,相对主板,新三板企业股权质押融资股票流动性较弱。不过中山中行看重的是新三板企业的成长性。中山中行认为:“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质押贷款业务可有效盘活企业股权,助力破解中小型科技企业信用积累少、固定资产抵质押物少的融资难困境。”昨日,南都记者从中山中行获悉,除了上述已办理的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业务外,另外3笔已批额度,目前正在办理质押流程中。
市金融局的数据则显示,截至今年9月中旬,中山市已有18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已经签约辅导并开始排队等待登陆“新三板”挂牌上市的中山企业达7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