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章程明确即可。
公司法对公司运营中重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法定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有效,该条普遍认为是效力性规范,违背则无效,但允许股东们在章程里对某些重大事项作更严苛约定,如四分之三或百分百。
法条依据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但提醒下,一旦章程如此约定,如果达不成百分百,很有可能造成公司僵局,停滞不前,建议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