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越矩的行為在1990年代變本加厲,一旦某個離譜的薪資報酬方案被採納,其他經理人立刻就會跟進比照,這種貪婪習氣的媒介者,往往就是那些人力資源顧問與公關部門,他們很清楚誰才是餵奶給他們喝的娘,就像是一位人力資源顧問曾說的「有兩種客戶是你絕對不願意得罪的,現有的以及潛在的」。
在導正這個失控系統的改革方案中,呼聲最高的是引進”獨立”的董事,但問題是真正促使董事獨立的因素卻反而被忽視了。
股东
為此我特定檢視了一下去年發佈的一些年報,看看目前共同基金依照法令設置的獨立董事是如何行使其職權的,獨立董事設置的法源 係根據1940年就訂定的投資公司法,這也意味我們可以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來檢視法令訂定後的成果,身為董事,不論是共同基金或是其他行業,有兩項最重要的任務,分別是找到或留住才幹品行兼備的經理人,以及給予其適當合理的報酬,因此我們乃針對基金董事有關這兩項任務的表現記錄進行檢討。
我們調查的結果並不樂觀,年復一年,成千上萬的共同基金,不論其績效有多慘,不斷地續聘現任的基金管理公司,依照慣例,董事們毫不用心地核准遠超過合理程度的管理費用,之後當管理公司被賣掉,通常會以高於實體淨值的價格出售,董事們突然又”幡然悔改”,立刻與新的經理人簽約,並全盤接受其所提出的收費結構,實際上,董事們的考量是誰願意出最高價買下原有管理公司的人,就可以在未來管理投資人的錢。
儘管這些基金獨立董事的搖擺狗行為,但不代表我們認為這些人是壞人,他們顯然不是,但遺憾的是,董事會的氣氛讓他們的忠誠基因沈寂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