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有许多学问,投资者需要在购买时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小心地绕开那些不能买的二手房。
八种不能买的二手房:
1.产权不明确的:有的二手房经过数度倒手,产权并不属于卖出人,不能购买。
2.土地权属不明确的:国家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土地有偿使用费后,方可使用土地。”所以,土地权属不明确的不能买。
3.无共有人声明的:许多二手房是夫妻或家庭成员共同财产,购买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售声明的二手房很容易惹上麻烦,最好不要买。
4.未放弃优先权的:买房前,应先考察所购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如出售人没有通知承租人,没有承租人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那么最好不要购买。
5.被保全、查封的:司法机关已保全、查封的房屋不能买。
6.设定了抵押权的:买房前应审查权属证书原件是否有抵押记载,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不能买。
7.不符合转让条件的:经济适用房属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不满5年的是不能直接上市交易的,如要转让,需先由政府回购。满5年转让,应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者要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才能取得完全产权。因此,不符合转让条件的二手房也不能买。
8.不宜出售:有些房屋是不宜出售的。如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租赁房屋。所以,拆迁房屋也是不能购买的。
我们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要注意避开上述“不能买的二手房”,在交易中注意查看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屋产权是否明晰、交易的房屋是否在租、土地情况是否清晰,要看一看房屋是否在市规划的拆迁范围内,属不属于福利房屋、出售是否违法,如果是单位房屋,则看一看购买是否侵权。不仅如此,在购买的过程中,投资者要注意提醒原房主结清物业管理费,谨防中介公司的违规操作,在签订合同时,要保证合同全面、约定明确,让我们的二手房买得放心.住得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