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本月清盘逾10只
截至2017年8月22日,本月清盘的公募基金产品多达11只,其中不乏国泰、建信、海富通等大中型基金公司,部分公告将清盘的基金产品成立刚刚三个月。
清盘之后基民肿么办?
根据《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向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没有业绩,还得指派基金经理管理,还得占用后台、清算的资源,还得提取管理费,这种产品可以说是“鸡肋”产品,所以清盘未尝是一件坏事。
一般情况下,如果清盘的基金在面值之上,其实对于投资者影响不大,清盘并不意味着“血本无归”。因为基金所谓“清盘”,就是停止交易,将基金资产全部变现,将所得资金分给持有人,终止基金合同。清盘价格是按最后一天的净值计算,相当于强制赎回。
这种情况还好说,基民基本能接受。但是有一些清盘基金仍然亏损的情况,老李觉得善后事宜不好处理,毕竟这是一只亏损的基金。这就好比炒股的人,虽然你被套了,但是你不卖出就认为是“浮亏”。同理这只基金你不赎回,那么你就没有亏损(自我催眠是最好的办法)。但是现在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对你说:“不好意思,没能给你挣到钱,但我也不想玩了,现在钱退给你。”这种就感觉有点不厚道了。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所有持有人都同意清盘,那么赔还是不赔损失捏?
老李特意查询了下,公募集金此前清盘的产品都是盈利的。对于亏损基金清盘就出现了两种声音。
一种声音,从情理上讲,一只基金从未赚钱,然后清盘了,貌似确实不合适。
另一种声音是,既然是契约式基金,就应该按照合同办事。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应该对自己的决策负责。赔偿的先例更是不能开,如果这样,所有的投资人买产品都会想到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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