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储备的再认识
人们都知道黄金是贵金属,由于它具有体积小、价值髙、耐腐蚀、便于携带和贮藏,以及任意分割其价值不变等一般商品所没有的特性,因此自古以来就具有商品和货币的双重属性。马克思关于“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的论述,极其精辟地科学地阐明了金银的货币本能。各国中央银行为了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也都尽最大可能储备黄金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实际上也是一种货币储备,是稳定国内币值、抑制通货膨胀、稳定金融的一种手段。
各国中央银行对黄金储备的管理政策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四类:
1.黄金储备充足,外债少,一般不进行买卖,这样的国家有德国、瑞土、法国、意大利、加拿大、科威特等12国,共藏金15035吨。
2.黄金储备多,但外债高,有时不得不出卖黄金,这样的国家有美国、南非、菲律宾等7国,共藏金8727吨。
3.美元储备多,黄金少,常伺机买进黄金,这样的国家有英国、西班牙、沙特阿拉伯、日本、南朝鲜等12国以及台湾(地区),共藏金3255吨。
4.希望增加黄金储备,但又无能为力,这样的国家有巴西智利、澳大利亚和希腊等7国。
如今,黄金和外汇仍是最重要的中央银行储备资产,其份额随着各国际性经济国家的观念而变动。传统的观点是,黄金具有储备价值,新的说法是,过去若于年中,特别是在190年的海湾战争中,黄金不起作用使人们大失所望。1970年末,卡特政府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抛售3000吨黄金,以摆脱中央银行对金属以及特别提款权的影响。但是,199~1981年的通货膨胀,迫使各国中央银行又求助于传统的黄金。自80年代金价从高峰期滑落,一般人对黄金的价值信心渐失。在此次韩、泰两国捐金救国行动中,当地市民纷纷响应政府呼吁,齐心合力地把家中的金饰和金器交出,让人不禁对黄金的价值重新衡量。如韩国消费者纷纷交出黄金首饰,以协助国家渡过难关。据估计韩国民间积存的黄金约300吨,个人持有量达2000吨,只要人民响应国家号召捐金救国将可套取外汇储备200亿美元,偿还国家达三分之的外债。从此,即使通货膨胀和黄金价格均已回落,购买黄金仍持续着。伦敦经济学院通过调查研究表明了黄金确可保存资本,即对一系列传统的有价证券,每种都包括各类比率不同的资产股本、债券、现金等。该项分析包括1975年(当时美国投资者首次获批准拥有黄金)至1989年这一时期,对有价证券所得率加以比较,其结果是,包括黄金在内的有价证券在不牺牲收益的情况下波动幅度较低。这一作用在轻度或高度通货膨胀的情况下特别明显。黄金无须永久性地保持较高的水平,就可以有效地发挥其有价证券的保持手段及价格储备。
黄金储备在各国国际储备中究竟占多大比重,这是一个很难计算的问题。因为黄金价格经常波动,也缺少清楚的模式,这就意味着,国际金融界没有通用的理论来确定黄金在国家储备总额中的比率。但统计数字中给人们的初步印象是,各中央银行抛售黄金的潜力极大,储备黄金属于领先地位的许多国家仍超量持有黄金。例如,瑞土国家银行如果削减2590吨的黄金储备,它的信誉必将受到很大的影响。为此,瑞士国家银行《章程》中规定,国内银行流通货币至少40%应以黄金保险。加拿大及比利时曾尝试了两种不同的策略,1980年,加拿大储备的五分之四是黄金,通过市场销售将储备减至三分之一。商人们则抱怨黄金生产者和市场商人抛售黄金对金币信用造成破坏。比利时在1988年初拥有黄金1047吨,占其储备的58%,从1988年12月至1990年3月之间售出127吨黄金。这些国家企图削减储备,将其储备保持在世界平均数之内。拉丁美洲迄今坚持不抛售黄金,1987年,巴西和哥伦比亚售出一些黄金,但又重置储备。1990年及1991年,鸟拉圭售出了一些黄金储备,但多数留在国内。1989年初,委内瑞拉将其356吨黄金的一部分从加拉加斯移至英格兰银行,以此作为6亿美元贷款的附属担保品。(参见表2、表3、表4)
作为提供了保险的黄金,是不代表向另一国家或机构进行索赔的惟一资产。黄金的价值不同于其他金融资产的价值,并不依靠任何一个国家的行为。因此,中央银行在其资产中储备5%10%以上的黄金是明智的,而5%~10%是大多数研究者为私人投资者建议的数字。然而,将付息货币转为黄金,支付大量保险费是中央银行甚为关注的问题,至少应选择某些足以产生重置收入的黄金产品及票据减少这些成本。尽管政府对黄金持否定看法,但黄金的作用仍是极其重要的,并没有寿终正寝,因为政府方面并不愿意放弃它们拥有的全部黄金,但更强调积极管理它们的黄金价格。一般情况下,国家都是从安全性、收益性、可兑现性这三个方面考虑其构成比例。
表2世界官方持金一览表(2001年1月)
表3世界矿产金产量(单位:吨)
表4首饰制造用金量(包括再生金)(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