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黄金
“纸黄金”交易没有实金介入,是一种由银行提供的服务,以贵金属为单位的户口,投资者无须透过实物的买卖及交收,而采用记账方式来投资黄金,由于不涉及实金的交收,交易成本可以更低;值得留意的是,虽然它可以等同持有黄金,但是户口内的“黄金”一般不可以换回实物,如想提取实物,只有补足足额资金后,才能换取。“中华纸金”是采用3%保证金、双向式的交易品种,是直接投资于黄金的工具中,较为稳健的一种。
黄金保证金
保证金交易品种有: Au (T+5)、Au (T+D)、Au (T+N)。
Au (T+5)交易是指实行固定交收期的分期付款交易方式,交收期为5个工作日(包括交易当日)。买卖双方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合约总金额的15%)确立买卖合约,合约不能转让,只能开新仓,到期的合约净头寸即相同交收期的买卖合约轧差后的头寸必须进行实物交收,如买卖双方一方违约,则必须支付另一方合同总金额7%的违约金,如双方都违约,则双方都必须支付7%的违约金给黄金交易所。
Au(T+D)交易是指以保证金的方式进行的一种现货延期交收业务,买卖双方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合约总金额的10%)确立买卖合约,与Au (T+5) 交易方式不同的是该合约可以不必实物交收,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买人或者卖出以平掉持有的合约,在持仓期间将会发生每天合约总金额万分之二的递延费(其支付方向要根据当日交收申报的情况来定,例如如果客户持有买人合约,而当日交收申报的情况是收货数量多于交货数量,那么客户就会得到递延费,反之则要支付)。如果持仓超过20天则交易所要加收按每个交易日计算的万分之一的超期费(目前是先收后退),如果买卖双方选择实物交收方式平仓,则此合约就转变成全额交易方式,在交收申报成功后,如买卖双方一方违约,则必须支付另一方合同总金额7%的违约金,如双方都违约,则双方都必须支付7%的违约金给黄金交易所。
Au (T+N)交易是Au (T+D)的改良品种。于2007年11月5日起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系统试运行。Au(T+N)品种是交易所对现有Au(T+D)品种业务的补充和延续,对会员和投资者的业务要求与Au (T+D)品种相同。Au (T+N)操作规则与Au (T+D)类似,是以分期付款方式进行买卖,交易者可以选择合约当日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上海黄金交易所Au (T+D)品种的波动及风险小于国际金市,是标准的亚式交易法。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实行严格的会员制度,由买卖双方报价,撮合成交,无买卖点差,实行佣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