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发展的历史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吗?
美国自1929年的股市大崩盘之后,美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政策措施。市场进入了一个重要的规范和恢复期。政府虽然面临华尔街利益阶层的坚决反对,但罗斯福坚决地推行新政,重构了美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框架,上市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诚信度和投资者保护成为了华尔街监管的主题。相继出台了《1933年证券法》、《1933年银行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35年银行法》、《1935年公共事业控股法案》、《1938年马洛尼法》、《1939年信托契约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颁布了这些防止违法和投机的法令之后,监管机构在执行上也是非常严格的,如果发现企业信息的虚假披露,轻则重罚,罚到企业“吐血、休克”,甚至倾家荡产,重则坐监。就是这么严格,才改变了美国资本市场的违法和投机风潮,也才有了价值投资的思想启蒙。价值投资家格雷厄姆在1929年美国股灾时,资产损失了70%。但当市场得到整顿后,他敏锐地感觉到价值投资者的春天来了,1934年,格雷厄姆出版了《证券分析》,1942年出版了《聪明的投资者》。1933年,美国股市开始进入相对平稳的恢复期,直到1954年,股票的平均价格才恢复到1929年的高点。这之后几十年来美国股市才呈现出稳步上升趋势,产生了一批像巴菲特、邓普顿、林奇等价值投资家。现在华尔街大多数的机构投资者都是格雷厄姆的门徒,价值投资成了美国证券市场的主流,并取得了一个双赢的局面。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中国A股市场在现阶段采用趋势投资哲学胜算的把握更大一些。从2012-2013年我的实践来看,效果还是很显著的。趋势投资被很多人说是投机行为,给我在道德层面上曾带来一些困扰,因为曾经我也是巴特价值投资的崇拜与践行者,但运用之后发现策略与市场不匹配。
在证券市场上奖优罚劣,支持优秀企业的发展应该是一个投资者想要做的。最后,我在格雷厄姆的《聪明的投资者》中找到了他对于投资与投机的解释,让我有了一些释然。格雷厄姆是这么说的:“由于在投资的定义方面,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因此权威人士都可以对其随意地下一个定义。
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否认投资和投机之间的区别是有用的或可靠的,我们认为这种怀疑态度是不必要的,而且是有害的。坏处在于,它将导致许多人在股市投机的热情和风险方面固有的倾向得以放大。我们建议用安全边际这一概念为标准来区分投资业务和投机业务。因此,总体上我们认为,真正的投资必须有真正的安全边际作为保障;而真正的安全边际可以过数据、有说服力的推论以及一些实际的经历而得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