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存续期
公募基金存续期是指基金募集成功,基金合同成立通过一段时间的封闭期后,进入了基金的日常交易期,称作基金的存续期。
公募基金是指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它通过各种媒体披露发行信息,投资者的人数和每个投资者的最低投资数量一般不受限制。
发行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