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型上市公司要符合的如下要求;
(1)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 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 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记报告无虚假记载。
(5) 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