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宜华地产宁愿选择购买法也不选择权益联营法?
现在我有们要探讨的一个问题是,明知这样的成本分配会引起监管层、审计师、投资者的质疑,为什么宜华地产宁愿选择购买法也不选择权益联营法?
这个道理很简单,如果宜华地产对广东宜华的合并采用权益联营法,则因为合并成本3.84亿元高于账面价值2.54亿元,宜华地产在2007年度不但不能增加0.95亿元的合并收益,还要冲减资本公积2.54亿元。亦即,如果采用权益联营法,则宜华地产的净资产相比购买法下会少了3.5亿元左右,而宜华地产在购买法下2007年末净资产也只有5.48亿元,如果少了3.5亿元,则其每股净资产从每股1.6元降为0.6购买法的最大缺陷就是要将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尤其是目标公司如果是地产公司,超额收购价格一般还不能放在商誉里,这时宜华地产只有挺而走险,对合并成本进行有目的的乱分配,因为待开发的地块变现收益还早,就将超额收购价格全部放在待开发的地块中,它这样做实际上还有一个后患,这块价值7亿元的地块目前市价如何?2008年要不要计提减值准备?只要这块地块减值准备超过250万元,宜华集团就要奉送价值1.8亿元的对价。
宜华地产以这种财务欺诈手法,分别通过了两家有证券资格的审计师审计、评估师评估(四川君合审计、广东恒信德律评估),这背后还有深交所及广东证券局监管。笔者怀疑是不是自己无知无畏,还请智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