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年金办法》的实施,“企业年金”正在被各大企业接纳,上班族们未来可享受的待遇可能会由原来的“五险一金”转为“五险二金”。
所谓的“企业年金”,就是企业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一种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简单来说,企业年金就是由企业出一部分钱,员工自己再出一部分钱,存起来交给托管机构做投资理财,等员工退休时再领取本金以及利息,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第二份“养老金”。
企业年金怎么交?
作为上班族,最关心的一定还是企业年金怎么交,交多少钱的问题。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由企业和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作为员工一定还是希望自己少缴一点,企业多缴一点,但是根据企业年金过往的实践情况来看,企业按照上限缴费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
具体应该如何缴纳呢?
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该账户下设企业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分别记录企业缴费分配给个人的部分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职工个人缴费的部分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计入个人缴费子账户中;应由企业缴纳的部分也将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企业缴费子账户。
企业年金账户也是可以查询的,职工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系统、个人网银、自助终端、ATM、电话银行、柜台等多种方式查询包括个人缴费在内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相关情况。
企业年金如何领取?
交了企业年金,这些钱就都是自己的吗?
并非如此。
上文已经提到,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分设企业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其中,个人缴费的部分至始至终都是自己的,而企业缴费子账户中的金额及投资收益,可以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约定自开始就归职工个人,也可以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将其归属于职工,但这个年限最多不能超过8年。
职工或其继承人要想领取企业年金,首先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到达退休年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出国(境)定居;
4、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时,剩余部分可以继承。
符合条件的职工或继承人,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工作有变动,企业年金就白交了?
跳槽了,企业年金该如何处理?
如果新东家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可以随同转入新东家的企业年金中。
新东家没有建立企业年金的,也不必担心,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要是企业经营不善无力缴纳企业年金了,甚至是倒闭了,企业年金又该怎么办呢?
这就涉及到企业年金管理中的“中止”或“终止”问题了,一字之差,相距甚远。
《企业年金办法》中明确,企业在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情况下,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的年限和金额。
如果公司出现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况,或者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年金方案无法继续履行的,那么企业年金方案终止。
年金方案终止后,按国家规定对年金基金进行清算,员工的年金账户由受托机构暂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