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3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且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市场热议多年的境内分拆上市终于得到了落实。在分拆上市新规落地之际,市场资金往往具有敏锐的投资嗅觉,在新规落地前后,分拆概念股早已率先表现,试图在新规落地之后分得一杯羹。
实际上,市场对境内分拆上市的讨论,已经存在多年。早在2004年的时候,证监会已明确境内上市到境外分拆上市应当符合的条件,之后几年市场还讨论到分拆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的问题。不过,遗憾的是,即使讨论时间很久,但A股境内分拆上市始终未能够得到实质性的进展与突破,对于这一块的制度空白,不少企业也纷纷转战至港股市场乃至海外市场,以实现分拆上市的目的。
步入今年以来,境内分拆上市的进度明显加快,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出台,到如今分拆上市新规的落地,A股境内分拆上市也得到了实质性的落实,并很好填补了A股市场的制度空白。
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内容显示,较前几个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有着些许修改的地方。例如,从新规中,将进一步降低了盈利的门槛,在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基础上,把以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亿元的盈利门槛,调低至6亿元的盈利门槛,降低了上市公司的盈利门槛要求。又如,对子公司董事及高管的持股要求,从征求意见稿的10%进一步放宽至30%,但在持股要求放宽的同时,却继续强化监管的导向。此外,仍对募资资金使用要求给予了适度放宽,且修改了同业竞争表述适应不同板块安排等。
但是,从整体上分析,虽然分拆上市新规较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有所调整,且更显包容性,但对中介机构职责以及忽悠式分拆等问题仍然保持强有力的监管态度。由此可见,对于分拆上市新规的出台,还是建立在强监管的基础之上,对上市公司来说,既是机遇,同样也是考验,分拆上市也并非意味着上市公司可以任性分拆,更不会轻易成为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管捞金的捷径。
随着分拆上市新规的出台,对资本市场来说,固然是一件标志性的事件。究其原因,一方面有利于填补A股市场长期以来的制度空白;另一方面则是利于引导优质资产及优质企业回归至A股市场之中,对分拆上市的企业来说,也终于可以安心“回家”。
从分拆上市的有利角度思考,对子公司来说,有利于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并激发起企业自主经营以及高效激励的活力,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了积极促进的影响。与此同时,分拆上市最核心的动力,则是促使了企业股权的二次溢价效应,对优质子公司来说,确实是一个难得的发展契机,更容易借助分拆上市盘活企业市值以及激发企业核心管理者的经营实干动力。
分拆上市,固然存在有利积极的一面,但站在市场的角度思考,可能会担心分拆上市之后,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可能会存在强烈的分拆需求,而市场可能会借助分拆的热点大举炒作,而后强化了相关高管人员的抛售套现需求,进而演变成变相利益输送的问题。此外,在注册制积极推进的背景下,分拆上市有利于提升IPO的潜在资源规模,但在存量博弈的市场环境下,市场可否抵御住新增的IPO压力,仍然存在一定的未知数。至于分拆上市的IPO质地,仍然有待观察,而分拆上市IPO的质地好坏,也将会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整个市场上市公司的质地水平。
由此可见,在分拆上市得以落地之际,需要积极盘活市场的投资活力,积极引导新增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为分拆上市落实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与此同时,仍需要做好充分的配套以及强有力的监管,这也是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保障投资者切身利益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