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股票发行程序
共分为发行准备和发行上市两个阶段。
发行准备阶段。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①确定目标。发行股票的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发行公司),其第一步的准备工作便是确定目标,只有目标确定后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股票发行计划。②拟定初步的股票发行计划。发行公司在确定了目标以后,便可拟定一个初步的股票发行计划。该计划主要分析达到目标的可行性。如对生产成本、产品价格和产品销路的估计等等。③公司选定委托代理人。公司选定的委托代理人一般为投资银行。在美国,一般公司、企业发行证券都是先由投资银行作为承销机构以承销方式推动新证券的发行。投资银行将新发行的证券全部收买下来,再推销给各社会团体或个人投资者。因此,发行公司要想成功顺利地发行证券,达到筹措资金的目的,必须要取得一家或数家投资银行的支持。所以,发行公司首先要列出一份可能接受其股票发行计划的投资银行名单,然后按所列名单依次分别进行接洽商谈,从中选择一家投资银行。被选中的投资银行,在发行计划的制定到发行上市的全过程,它都要为发行公司负责。其具体职责是协助发行公司制定发行计划,公布说明书或盈利报告,概述公司的进展和展望,使购买者心中有数,有助于他们对投资作出决定。发行说明书或盈利报告,要经过律师审计检查,并在报上刊登广告。还要办理发行事务性手续,审查、保存和管理发行担保物,办理发行股票的承购经销。④申请注册。即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申请注册登记。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只有取得了注册资格的股票才能正式上市。所以,如果某家公司的股票要想取得在某一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资格,必须要向交易所登记注册。美国实行证券发行双重注册制度,即发行公司要同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和证券上市的那家证券交易所分别注册登记。不经过注册登记或条件不具备而未予注册的,不能取得上市资格。申请注册的公司必须填写“证券注册申报书”。申报书必须写明公司财务状况的有关确切数字,包括资产、负债,近几年的损益记录、已售债券的形式、全部官员和董事的名单及其中5名最高官员的薪水、持有公司已发行股票5%的股东以及公司的管理情况等等。证券交易会和证券交易所都有专门人员从事申报书的核对和审查工作。申报书只要符合规定的格式,内容真实,不论公司资本、信用、证券质量和发展前景如何,均予以批准注册。注册采用自动生效制度,即在提交申报书后的20天内,注册登记机构对申报书未提出异议,则在第21天起注册自动生效。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与事实不符、漏报和含糊不清等情况,注册登记机构在注册自动生效日之前通知申请人,要求其修正、补充或澄清有关问题,并延长自动生效期。如经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取消其注册资格。如有意谎报、蒙骗使注册生效,一经查出,要对有关当事人依法起诉,追究民事责任。⑤证券的资信评级。发行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证券的资信评级。证券的资信评级,量对证券质量的一种评价。证券资信评级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发行成本、价格和销路的好坏。在美国,摩迪氏公司和标准普尔公司是世界上最权威的证券评级机构。很多大公司、企业都愿意向它们申请证券评级。
发行上市阶段。在美国,股票的发行上市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筹资公司自行上市发行,二是通过投资银行发行。(1)筹资公司自行上市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又称为私人销售或直接销售。其特点是发行公司的股票,不向一般投资者公开发行,而是通过私人接洽,直接售给个人投资者或团体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储蓄银行及各类基金)。在直接销售活动中,发行公司也常要求投资银行协助。投资银行充当发行公司与团体投资者之间的“介绍人”,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采取这种发行方式,使发行公司能直接控制发行过程,实现发行意图,节省付给投资银行的承销费用,借以降低成本。同时,直接与团体投资者洽谈后再作出发行的决定,可以早有成功的把握。但是,这种方式往往筹资时间较长,也割断了与投资很行的联系,失掉了它们的协助与指导,并且股票集中于少数投资大户手里,有朝一日公司如想购回,反而比购回分散在多数小户手中难得多。(2)通过投资银行发行。这是指由发行公司委托证券银行募集投资者的方式。由于美国投资银行在股市上特别活跃,故90%以上的新发行股票是通过过种方式发行的。投资银行采取收购经销和承销保证两种方式来发行股票。(a)收购经销。一般称为直接收购。它又可分为单独经销和联合经销两种方式。单独经销是指由一家投资银行承担收购经销。联合经销是指经销业务及经销风险都超过一定投资银行的负担能力,只能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资银行联合经销。联合经销的形式有二行经销和银团经销两种。二行经销是先由一家投资银行与发行公司签订合同,再转而与另一家投资银行签订共同经销合同,并明确风险负担额。银团经销是指对新上市的股票,投资银行对发行公司的业务情况尚不够了解时,多采用三家或三家以上银行组成的银团经销的方式。当计划发行股票的发行公司找投资银行洽谈后,投资银行即向其它银行征询,如果获得应充,即组成银团,而由首先与公司洽谈的银行充当经理人,担负主办收购承销的责任。银团经销的方式,有的采取先由银团经理人统一购进股票而后转销给各银行,也有采取由银团共同向公司购进的。(b)承销保证。这种方式限于已成立的公司发行股票,公司自行将股票直接售给该公司的股东时,投资银行或银团与发行公司签订合同,承销公司发售剩余的股票。投资银行的主要义务是承担发行公司的一部分风险,如果单独承担,风险可能过大。因此常征询其它同行的意见,组成银团。
无面额股票
亦称“无面值股票”、“比例股票”或“份额股票”。“面额股票” 的对称。在票面上不记载金额,只注明股份数量或占总股本比例的股票。票面上标明的是“1股”、“10股” 或 “万分之一股”等。其价值随发行公司的净资产增减而变化,当发行公司的净资产增加时,股价上升,反之,则降低; 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即为发行总额。与发行总额对应的资金,原则上应完全纳入发行公司的资本金,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把其中的一小部分作为资本公积金。无面额股票有两种类型: ①纯粹无面额股票。即在股票票面上和 “公司章程” 中都不记载票面金额的股票。②记载式无面额股票。即在票面上虽不标明金额,但在 “公司章程” 中却记载着每股金额。20世纪早期,美国纽约州最先通过法律,允许发行无面额股票,以后美国其他州和一些国家也相继效仿。但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中国)的公司法规定不允许发行这种股票。
无面额股票淡化了票面价值的概念,但仍然有内在价值,它与有面额股票的差别仅在表现形式上。也就是说,它们代表着股东对公司资本总额的投资比例,股东享有同等的股东权利。无面额股票没有票面价值,但有帐面价值,无面额股票的价值可以随股份公司财产的增减而增。由于无面额股票不受面额限制的约束,所以有很强的流通性。
特点
1、发行或转让价格较灵活
无面额股票由于没有票面金额,故不受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的限制,发行价格还能随公司的经济效益而浮动。在转让时,投资者也不易被股票票面金额所迷惑,而更注重分析每股的实际价值。可以提高股票的流通数量和流通速度,具有更强的流通性。
2、便于股票分割
如果股票有面额,分割时就需要办理面额变更手续。由于无面额股票不受票面金额的约束,发行该股票的公司就能比较容易地进行股票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