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情况下,证券的账面价值仅是一个人为的数值。假设公司要资产清算,那么公司账本上各种各样的有形资产将转换为现金,而各种证券按它们到期偿付的顺序,分别计算出它们的索偿数额,这就是它们的账面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净值”的使用比账面价值更为频繁。然而,这仅适用于普通股以及投机性的高级证券)。
事实上,公司资产的实际清算价值很有可能会远低于资产负债表上所显示的账面价值。存货折价销售时所产生的损失是可评枯的,此时固定资产值很大程度上将会承受较大比例的缩水。在实际情况中,一旦出现了导致公司做出破产清算决定的不利条件,这时候要想获得机器设备的短期成本或重置价值,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而,账面价值实际反映的,不是股东能从他们拥有的企业(破产清算价值)中能够得到的部分,而是指他们投入企业的份额,包括未分配收益。在分析财务报表时,不可忽视账面价值的影响,因为公司的投入资金与它所获得的平均收益之间并不存在紧密的联系。事实上,在许多个案分析中,我们发现资产规模小的公司同样能够获得丰厚的利润,而资产规模大的公司不一定就拥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其盈利可能较低,甚至没有利润可言。
然而在这些案例中,需考虑公司的账面价值情况。因为高投资回报率的行业很可能会招致竞争,有时,小公司赚取丰厚利润的情况可能仅是暂时的;同样,资产规模大的公司暂时会没有利润,但这并不表示这些公司将来就不会产生可观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