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冲基金和普通投资行为有很大区别
为什么说这不是普通投资者所能胜任的呢?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对冲基金可以充分利用杠杆作用来施展影响,普通股票投资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例如,对冲基金的放大作用一般可达20倍到200倍。要知道,对冲基金规模本身非常大,再加上这种放大作用,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交易价格;而普通投资者由于势单力薄,这种影响作用微乎其微,对股市、汇市所造成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二是期权合约购买者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在交割日时如果执行价格不利于期权持有者,期权持有者可以不履行。
这种做法大大降低了期权购买者的风险;当然,与此同时也会诱使投资者进行更大的冒险行为。但不管怎么说,这对期权合约购买者来说,在止损方面就具有了更大的灵活性。普通投资者在购买股票、外汇时就没有这种选择权。
三是期权的执行价格越是偏离期权的标的资产现货价格,对冲基金所从事的投机活动就越能带来机会和便利,这是普通投资不具备的。
综上所述,对冲基金和普通投资行为有很大区别,如果市场判断正确将会获得巨大收益;当然,如果判断错误,也会造成更大的损失。正因如此,在全球暴利一族中,有许多就来自于对冲基金的获利。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对冲基金已经从最初的这种原始操作演变为极其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运作,在承担高风险、追求高收益方面有了新发展。
并且,不但投资活动极其复杂,投资杠杆也越来越高(可以利用反复抵押证券资产方式,在原始基金规模基础上扩大几倍、几十倍)。高杠杆率的运用,既扩大了获利空间,也增加了投资风险。
更普遍的是,这些对冲基金大多是私募基金,目的主要是回避法律对公募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严格要求,从而操作起来更隐蔽、更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