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日零点13分43秒,郑州海关9710、9810清单、报关单4种作业模式全部通关成功,标志着河南省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业务正式启动。目前,共有7家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参与试点业务开展。截止7月1日早8:00,该关共受理9710、9810清单、报关单共1540票,货值495.07万元,主要商品包括玩具、服装、家居用品、自行车、假发、电子配件、健身器械等,主要出口到比利时、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
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业务,是根据海关总署6月12日发布的《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郑州海关作为10个试点海关之一,自7月1日起正式开展的业务。其意是将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的贸易形式纳入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企业可通过“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两种模式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此次改革充分借鉴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的监管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了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制度。结合跨境电商新业态信息化程度高、平台交易数据留痕等特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采用企业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便利通关、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允许转关、退货底账管理等针对性的监管便利化措施,为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选择。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河南省跨境电商发展迅猛,成为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1-5月份,郑州海关共监管跨境电商进出口清单7207.31万单,货值85.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24%、48.66%。其中,验放出口清单4793.16万票,货值49.9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93倍和3.94倍。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助于海关对跨境电商出口数据的精准统计,新监管方式代码的增列也将为商务、财政、税务等部门和地方政府配套支持措施提供支点,让企业享受更多跨境电商通关、财税等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的积极作用,助推河南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