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期货市场是从现货远期交易发展而来,最初的现货远期交易是双方口头承诺在某一时间交收一定数量的商品,后来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口头承诺逐渐被买卖契约代替。
这种契约行为日益复杂化,需要有中间人担保,以便监督买卖双方按期交货和付款,于是便出现了1571年伦敦开设的世界第一家商品远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
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1848年,82位商人发起组织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目的是改进运输与储存条件,为会员提供信息;1851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引进远期合同;186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种被称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协议,取代原先沿用的远期合同。
使用这种标准化合约,允许合约转手买卖,并逐步完善了保证金制度,于是一种专门买卖标准化合约的期货市场形成了,期货成为投资者的一种投资理财工具。1882年交易所允许以对冲方式免除履约责任,增加了期货交易的流动性。
期货市场信息披露
指期货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定期公布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制度。
期货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货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所有上市品种的期货交易行情、各种期货交易数据统计资料、交易所发布的各种公告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制定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期货交易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期货市场管理的一切法律、法规、交易所章程及规则。
狭义的仅指期货交易所制定的经过国家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期货交易规则》及以此为基础产生的各种细则、办法、规定。
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
期货交易自产生,历经百余年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一种相当成熟的、高层次的贸易方式。
这是与期货市场本身所具有的两个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功能密不可分的:
(1)回避市场风险(转移价格风险)的功能。
在当今经济的每一个环节中都无法避免不同程度的价格波动即价格风险,因而人们都希望转移这种价格风险,期货市场正是回避经营风险的理想场所。期货交易者可以通过在期货市场上做“套期保值”交易来达到转移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2)发现合理价格。
期货交易所是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交易场所,它将众多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集中于交易所内,通过公开竞价,形成一个公正的交易价格。它反映各种因素对所交易的今后某一个时期、某一特定商品的影响,这一交易价格被用来做为该商品价值的基准价格,通过现代化的信息传递手段迅速传递到全国各地,全国各地的人们利用这一至关重要的价格信息来制定各自的生产、经营、消费决策。
远期市场和期货市场
同属于金融衍生品市场,一种是场内交易,一种是场外交易。
1、远期交易在本质上是属于现货交易,它只是现货交易在时间上的延伸。它交易的对象是双方协商达成的非标准化合约,最重要的是商品没有限制,相当于一份远期合同,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但是远期的信用风险比较大,而且履约方式一般是进行实物交收。
2、期货交易的是一种标准化的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完成的,由结算公司充当中间人,所以风险基本为0,而且大多以对冲来了结平仓,因为是保证金交易,所以动用的资金也相对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