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公布六大措施:一是即将出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允许过渡期内相关产品滚动续作,以承接未到期资产。过渡期结束后,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产品,可在获得证监会认可后,采取适当措施妥善处理,确保业务活动有效接续,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尽快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相关修法草案已经按照立法程序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高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回购股份。
三是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已经推出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即将按行业实行“分道制”审核,对高新技术行业优先适用。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提高审核效率,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做优做大做强。
四是鼓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基金、合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券商资管产品分别或联合组织新的基金,帮助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纾解股票质押困境,促进其健康发展。
五是鼓励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参与非公开发行、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方式,购买已上市公司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六是继续全方位扩大开放,支持外资资管机构在境内设立法人机构,从事包括股票等权益型资产在内的资管业务。
对此,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认为,这是稳定市场的重要政策,值得高度重视。六大措施对于提高私募基金积极性,发挥稳定市场的重要作用,通过推动上市公司回购稳定市场,并且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机结合,有力解决质押风险,大力开放引入外资等方面,都有非常明显的作用,措施具备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应加大落实力度,对稳定市场信心有重要作用,属重大利好组合拳。同时,李大霄还表示闻到政策底的味道越来越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