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操作法”条件解析与应用要点
1.新股上市首日K线可以是阳线,也可以是阴线,K线的属性并不构成判断买入或卖出的标准。通常情况下都是以实体顶部或底部作为判断是否站上或跌破的标准。只有在新股上市首日K线实体无法确认,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十宇星”或“类十字星”的情况下才以最髙价或最低价作为站上或跌破的标准
2,站上或跌破都是以千分之四为判断的标准。也就是说连续两天收盘价都必须是上市首日K线实体顶部价位的1.004倍(1+0.004=1.004)才符合站上的标准;连续两天的收盘价必须是跌破上市首日K线实体底部价位的0.996倍(1一0.004=0.996)才符合跌破的标准(上市首日K线为十宇星线或类十字星线的同理)。
我们以长江电力为例。长江电力上市首日K线实体顶部的价位为6.23元(由于上市首日K线为阴线,上市首日K线实体顶部价位也就是当天的开盘价),次日收盘价6.24元虽然大于上市首日K线实体顶部价位,但并不符合千分之四的标准(因为6.23元X1.004=6.25元),因此当天的价位我们定义为既没有站上也没有跌破。上市后的第三与第四个交易日收盘价分别为6.35元、6.32元,均大于上市首日K线实体顶部价位的1.004倍,符合站上的标准,并且是连续两个交易日符合,因此“新股操作法”的买入条件正式成立。
3,“新股操作法”基本条件中的“连续两日”站上或跌破的条件可以是上市后的第二,第三两个交易日就出现,也可以是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