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股票分红派息如何领取
上市公司分配利润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派发现金红利,另一种是送红股(包括转增股本)。
派发现金红利是指对股民的投资回报以现金红利的方式来实现。沪市全面指定交易实施后,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红利款自动划至券商营业部,然后由营业部即时划入投资者资金账户。深市派发现金红利一直采用券商直接划人股民账户的办法。
分红派息期间,股民通过打印交割单或查询资金变动情况可以得知红利是否已划至自己账户,如果逾期未到账,股民可先找券商问明原委,如券商解释不清,股民可直接到当地的证券登记公司查询。
送红股是上市公司按比例无偿向股民赠送一定数额的股票。沪深两市送红股程序大体相仿: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在股权登记日闭市后,向券商传送投资者送股明细数据库,该数据库中包括流通股的送股和非流通股(职工股、转配股)的送股。证券商据此数据直接将红股数划至股民账.上。根据规定,沪市所送红股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除权日即可上市流通;深市所送红股在股权登记日后第三个交易日上市。上市公司一般在公布股权登记日时,会同时刊出红股上市流通日期,股民亦可留意上市公司的公告。
由于转配股目前暂不流通、很多股民担心其红股红利能否按时领取。其实,股民的转配股已由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其红股、红利同流通股一样全部由券商直接划人股民账户。股民就可以按时到券商处打印对殊单,查看自己享有的红股、红利是否到账。
②股票被错卖错买怎么办?
在日常股票委托交易中,因股民和券商疏忽大意,有可能造成股票的错买错卖,分析其主要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报错、输错股东账户。这会导致该卖的股票卖不出去,不该买的股票却在其他户头买进。
2.报错、输错股票代码。如某股民欲购“湘中意”5000股,但券商却误输成“桂柳工”。
3.买卖反向。在股市大幅波动时,券商误将股民委托买人变卖出,卖出变买入。
4.报错、输错股数。在实际操作中,电脑报盘员很容易多输或少输一个“零”,如买进1000股误为“10000”股。
5.报错、输错股价。如某股民委托券商买入“吉林化纤”1000股,委托买入价格为8.9元,由于券商错报9.8元且成交,致使股民账面亏损。
可见,股票错卖错买原因复杂,处理起来也难度很大,不能一概而论。
某股民于1996年7月19日委托买进200股“四川长虹”,结果却买进了300股,次日交割时,股民在交割单位上签了字。谁知券商未经其同意,又将100股该股票卖出,并强行从账上将盈利款取走,券商这种做法对吗?
根据有关规定,券商只能按照客户的委托代理执行交易,严格讲这是一起差错,应由券商自行承担这有争议的100股股票的金额及其责任。但投资者既然已在交割单上签字确认,资金也已从资金账户中划出,应认定为有效买人,有争议的100股股票应归投资者所有,由此产生的买卖差价,也应归其所有。
一旦出现上述情况,投资者可与券商协商解决,或在知道权利被侵犯后提出仲裁交易申请,直至向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证券法》第192条规定,“证券分司违背客户的委托买卖证券、办理交易事项,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办理交易以外的其他事项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