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零点财经>股票知识>股票投资策略> 股市中的培育黑马

股市中的培育黑马

2017-11-20 09:49:36  来源:股票投资策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4分钟的时间

股市中的培育黑马

时间:2017-11-20 09:49:36  来源:股票投资策略

学会这个方法,抓10倍大牛股的概率提升10倍>>

培育黑马

股票与世界上任何事物一样,没有“恒强”或“恒弱”的状态。但主力、庄家往往在顶部或次顶部时鼓吹“强者恒强”的口号,并以凶悍的狂拉,以便扩大个股的盈利,打开上行空间,在高位尽可能多地把筹码倒给跟风的中小散户。然后在震荡、压低、杀跌中,利用人们抢反弹的心理,乘机出脱获利筹码。而在底部或次底部时,主力往往鼓吹“弱者恒弱”的口号,并用凶猛的拔档、炸盘手段,引发大户、中小散户割肉盘的涌出,打开下跌空间。

为此,他们总是在大盘上涨时,肆意打压某弱势股,而在大盘下跌时,再狂炸某弱势股,使人们对此彻底丧失信心,主力却不动声色地建仓,再拉高台阶横扫割肉盘。当大量筹码到手后,主力便将它培育成未来的“黑马”。而许多人所犯的错误正是于顶时,在“恒强”、“超强”的“黑马”上追涨吃套而在底部时,总是与“恒弱”、潜在的黑马告别,割肉杀跌。如此操作,岂有不输之理!

<a href='/caijunyi/290233.html'>股市</a>黑马

忌炒“国家股转让股”

“国家股转让股”,是指上市公司总股本中国家股比例超过50%,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的股票。如沪市的“原水股份”、“电器股份”、“沪昌特钢”等。

“国家股转让股”之所以不能炒,原因有三:

其一,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配股时,会令人担心只重视国家利益,忽视社会个人股的利益;

其二,根据于1994年颁布执行的《公司法》中“同股同权”的精神,国家股比例过大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上市转让,这意味着该股个人流通股的盘子将扩大一至数倍,市场属性变差,不易炒作。沪市的“申能股份”、“哈医药”在国有股转让后,股价被股民自动“除权”降价,尽管这两只股票依然“含权”(含1992年送配股权、含1994年送配股权),股价却比其他“除权”二三线股还低,也炒不起来,原因在于盘子大了。所以,沪市股市对国家股比例高的股票敬而远之。

其三,“国家股转让股”由于国家绝对控股,故而不可能被另一家上市公司“收购”,也难以“控股”。在沪市“收购概念股”受宠之际,尤其是1994年随着海外投资者涌入,此类题材将层出不穷时。“国家股转让股”自然要受冷遇。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移动平均线
股票知识
MACD
老丁说股
热点题材
KDJ指标
读懂上市公司
成交量
股票技术指标
股票大盘
分时图
股市名家
概念股
缠中说禅
强势股
波段操作
股票盘口
短线炒股
股票趋势
涨停板
股票投资
长线炒股
股票问答
股票术语
财务分析
炒股软件
上证早知道
经济学术语
期货
股票黑马
股票震荡市场
理财
炒股知识
散户炒股
外汇
炒股战术
港股
基金
黄金




































































































































































































































































































































































































































































































































































































































相关栏目推荐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股票问答
股票术语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6-2024 零点财经保留所有权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友链,商务链接,投稿,广告请联系qq:253161086

零点财经保留所有权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