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也是企业财报的使用人,包括税务部门、国有企业的管理部门、证券监管机构、会计监管机构和社会保津部门等,它们使用财报是为了履行自已的监督管理职责。
我国的政府机构既是财报编制规范的制定者,又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税务部门通过财报分析,可以审查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的合法性;国资委通过财报分析,可以评价国有企业的政策的合理性;证券管理机构通过财报分析,可以评价上市公司遵守政府法规和市场秩序的情况;财政部门通过财报分析,可以审查企业遵守会计法规、财报编制规范的情况;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财报分析,可以评价职工的收入和就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