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标题引出了我们对报告收益的第二大类调整的讨论。当一家企业控制着一家或多家重要的了公司时,对该公司当年经营的真实业绩的考察就必须借助于一个合并损益账户。仅仅显示母公司自身业绩的数据是不完全的,而且非常可能引起误解。正如前文所指出的,它们要么会因为没有反映子公司的所有现期利润而低估收益,要么可能因为没有扣除子公司的亏损,或由于将收自子公司的股息以高于子公司当年实际收益的价值计算在内,而高估了收益。
未合并利润(onconsolidatedpofit)——在1923年雷丁公司的.铁路和煤炭资产分离以前,该公司股票的报告收益始终被低估,因为这些数字未包括煤炭子公司的利润,原因是该子公司没有向自己的母公司支付股息。一直到1923年,纽约的统--煤气公司和前一家公司一样,报告收益中有关子公司收益的部分,只包括了母公司以股息形式获得的收入。由于纽约爱迪生公司和其他电气公司比煤气公司本身更为重要,因此这种形式的报告显然是大失偏颇的。为了对统一煤气公司盈利能力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分析家会发现,有必要把提交给纽约州公共服务委员会,而不是提交给股东的详细信息汇编成一个合并会计帐户。
未合并亏损——相反的情,即没有扣除子公司的亏损可以从沃伦兄弟公司1923年的报告中得到说明。这个道路建设企业的报表记录的收益为$724000,相当f在分配了优先股股息之后。背通股每股收益为$11.44不过这些收益没有将两家了公司的号损计算在内,直到1925仟公司股票上市时,股东们才得知了这两家公司的业绩。经过修正的1923年损益帐户如下所示:
这是在没有考虑联邦税之前出现的赤字。公司1924年的报告显示,公司在1923年没有上缴一分钱的税一这足以说明问题而向收东报告的收益却达到了$724000。"
子公司支付的特别股息——当未合并子公司的收益被允许累积到它们的盈余帐户中时,这些收益日后可能会通过向母公司支付人量特别股息的方式,在业绩不佳的年份抬高母公司的收益。
例:1922年,伊利铁路公司从宾夕法尼亚煤炭公司和山腰煤铁公司获得了总额达$11000000的这种股息。北太平洋铁路公.司也类似地通以特别股息的形式,从芝加哥-伯灵顿-昆西铁路公司、北部快运公司和西北改建公司获得了大量的资金,用以贴补1930和1931年的微薄收益其中最后一家子公司主要经营不动产、煤炭和铁矿石。纽约-芝加哥-圣路易斯铁路公司1931年的收益中,包括了大约$160000的来自于它所持有的惠灵和伊利湖铁路公司最优先股(priorprefemedstock)的返还股息(beckdivi-dend),这些股息中仅有一部分来源于惠灵铁路公司这一年的收益。
这种在好年景隐瞒子公司利润以便在坏年景中提取的办法,看起来是一个值得称费的稳定报告盈利能力的措施。但是更明智的看法是否定这种善意的欺骗行为,纽约股票交易所的新近规定说明了这一点,它要求对子公司的收益如实报告。报告每一时期真实的经营业绩和全部真相是公司管理者的责任;通过平衡繁荣期和萧条期的收益来推测公司的“正常盈利能力”,这是股东的工作。管理者即使出于保持收益稳定性的善意面审改报告收益,也是无论如何应该受到批评的,因为这种做法很容易导致居心不良的篡改。
应对损益帐户进行修正,以包括这类项目——从以上的讨论中可以明显看出,只要有必要并且有可能,报告收益就必须受到修正,以便正确地反映所有子公司以及母公司的现期业绩。子公司通常被定义为一家由于大多数有投票权的股票被另一家公问拥有,而受到后者控制的公司。
例:以路易斯维尔和纳什维尔铁路公司为例.它被视为大西洋海岸线铁路公司的一家子公司,后者持有前者51%的股本。因此,对大西洋海岸线铁路公司盈利能力的有效分析,必须充分考虑到它所拥有的路易斯维尔和纳什维尔铁路公司股份的亏损或未分配利润。不过,尽管太平洋联邦铁路公同持有伊利诺伊中央铁路公司和其他铁路公司大量股票,上述程序在这个例子中却不应是一个常规的分析方法,因为这些股份不足以形成控制权。
低是过分教条地坚持将绝对多数股份的所有权作为母子公可关系的标准也是没有道理的。
例:北太平洋铁路公司和大北部铁路公司各拥有芝加哥-伯灵顿-昆西铁路公司48.6%的股权、这种程度的控制已提供了将伯灵顿公司视为两家北部铁路公司的子公司的充分理由,在合并的基础,上进行分析也就理所当然了,即,在北太平洋铁路公司和大北部铁路公司的收益报告中,编人伯灵顿公司业绩的适当比例。因此可以这么说,如果一家企业在另一家企业中拥有举足轻重的权益,在对前一家公司进行分析时,应该适当地考虑它在后一家企业的现期业绩中所占有的份额。
修正方法的说明——对报告收益进行这种形式修正的方法,可以借用E·I·杜邦·迪尼莫尔斯公司的例子加以说明。1932年,杜邦公司普通股的报告收益为$19770000,对应于10872000股股票,每股收益$1.81。这些收益中还包括了它所持有的大约为10000000股通用汽车公司普通股一代表了流通在外总股数的23%所收人的总计$12500000的股息。不过,通用汽车公司在1932年不仅没有获得可以支付普通股股息的收益,而且在分配完优先股股息之后,每股亏损21美分。因此在合并的基础上,杜.邦公司普通股1932年的收益必须扣减$14600000这一减项代表了它在通用汽车公司优先股股息分配之后出现的亏损中所占的份额。(它对应着这一年杜邦投资于通用汽车公司股票的帐面价值的减少。)
通用汽车公司1931年的报告值得以赞许的态度加以关注,因为它包括了采用我们在这里和前一章中推荐的方法所进行的补充计算,即,扣除特别的和非经常性的利润或亏损,并加入通用汽车公司在非合并子公司经营业绩中的权益。报告所显示的1931和1930年的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向统计机构推荐的程序——尽管这种程序看起来使报告复杂化了,但是对于每股收益数字一统天下所导致的普通股分析的过分简化的倾向来说,这是一种有益的改进。统计手册或统计机构在它们对公司的分析中很自然地突出了每股收益的重要性。不过它们可以通过下面这种方式提供更有用的服务,即当公司的报告看起来出现了以下几个不合规范或复杂的问题时,省略对每股收益的计算。
1.偶生项目被计算在收益中,或本应抵减损益帐户的项目被用于抵减盈余。
2.子公司的现期经营成果未能准确地反映在母公司的报表中。
3.折旧和其他摊销费用的计算不合常规。
由于母子公司关系而被歪曲的收益利用母子公司的关系在报告收益中令人震惊地歪曲事实的情况不乏其例。我们在这里要列举两个来自铁路部门的例子。由于州际商业委员会制定的严格的会计法规看似能够可靠地限制虚报收益的做法,因此这些例子尤其发人深思。
例:1925年,西太平洋铁路股份有限公司(coporation)向优先股支付了$7.56的股息,向普通股支付了$5的股息。公司的损益帐户所显示的收益仅仅略高于股息分配额。这些收益几乎全部来自于它的经营性子公司——西太平洋铁路公司(compary)所分配的$445000股息。不过,该子公司这-年本身的收益仅有S2450000,而且它的累积盈余不足以向母公司支付大量的股息,以满足后者在这一年希望报告的收益总量。为了达到这个收益目标,母公司用心良苦地向经营性公司提供了总额81500000的捐赠,并立即以子公司股息的形式收回了这部分资金。捐赠款项是通过冲减盈余获得的,而作为股息回收的同一笔款子却被报告成了收益。通过这种迂回的策略,该公司得以宣称普通股“赚了”$5,实际上真正可用于分配的收益仅为每股$2。
为了支持前文中所指出的恶劣的会计方法具有传染性的观点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纽约-芝加哥-圣路易斯铁路公司(“镀镍”公司)在1930和1931年就仿效了西太平洋铁路公司在1925年的做法。具体情况大致如下:
1929年镀镣公司通过一家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佩尔马凯特铁路公司同样受镀镍公司控制股份出售给了切萨皮克和俄亥俄铁路公司。这次售让总共获得了$10665000的利润,镀镍公司将其贷计了盈余。1930年,镀镍公司需要抬高其收益,于是从盈余中提取了$10665000的利润,将其返还到子公司的帐上,复又以子公司“股息”的形式收回了其中的$3000000,并将它们计入了1930年的收益。1931年的损益帐户也包括了与此类似的$2100000股息。
一些公司出于一个被认为十分必要的目的而玩弄这些特别的伎俩,即,将收益提升到足够高的水平,以保持公可的债券达到信托基金投资的法定标准。但是这些做法会导致和其他所有的误导性会计方法同样的结果,即,使公众误入歧途,并为那些“内部人”提供了不公平的利益。